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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網紅赴台淪車手遭判刑6月 地方副議長籲記取教訓

2025/2/14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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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吉隆坡14日專電)馬來西亞網紅許振文赴台淪為詐騙車手,遭彰化地院判刑6個月。長期關注此案的彭亨州議會副議長李政賢呼籲大馬民眾要記取教訓,莫掉入詐騙陷阱。

李政賢呼籲大馬年輕人不要相信任何快速致富、短期內就能享有高報酬的海外工作,從很多類似個案顯示,這些工作最終都可能淪為詐騙集團的共犯。

馬來西亞民眾近期頻傳遭詐騙集團誘騙赴台擔任車手,成為輿論關注焦點,不少州議員接獲受害人家屬陳情,要求代為尋找失去聯絡的受害人下落。

李政賢(Lee Chin Chen)今年1月2日曾拜會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呼籲台馬雙方共同打擊詐騙集團犯罪。

李政賢今天受訪說,台灣與馬來西亞應聯手打擊詐騙集團犯罪,無論是警政、移民或調查局等相關單位,都應加強合作掃蕩詐騙集團。

曾接獲許振文家屬陳情的李政賢指出,許振文於去年12月11日在台灣涉及詐騙集團車手遭逮捕羈押,今年2月11日羈押滿2個月。彰化地方法院日前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刑有期徒刑6個月,並會在執行完畢後將他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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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賢表示,根據瞭解,許振文遭判刑6個月,如扣除之前羈押的2個月,將再服刑4個月就可以重獲自由,最快今年6月就可以回到馬來西亞。

許振文於看守所羈押時曾與馬來西亞家人視訊通話報平安,說明是誤信臉書的邊玩邊打工賺錢廣告,結果遭詐騙集團騙去當車手。(編輯:周永捷)11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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