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甸州
灣甸御夷州,簡稱灣甸州,明朝时设置的州。因湾甸傣语名“勐统”,灣甸土司又被稱為勐統土司。
灣甸在當地原名為細睒,元朝中統年間內附,屬鎮康路。永乐五年(1407年)升湾甸长官司置,治所在今云南省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为傣族土州。[1]辖境相当今云南省昌宁、凤庆、永德、施甸等县各一部分地。直属云南承宣布政使司。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年)改属永昌府。1912年废入镇康县,土司則傳襲至1949年。
地理
编辑疆域
编辑灣甸州歷任知州列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 張廷玉等. 《明史·志第二十二·地理七》. [2015-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3).
- 《讀史方輿紀要》讀史方輿紀要/卷一百十九
- 《中國歷史地圖集》
- 《明清雲南土司通纂》
- 《土官底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