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王子與騎士墜入愛河」家長有選擇退出課程的權利嗎?美國最高法院將裁定宗教信仰與教育自由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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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文為單一事件快訊報導,非深度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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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即將審理一宗引發全國關注的案件——家長是否有權讓子女退出涉及LGBTQ+主題書籍的課堂教學?

一本描述王子與騎士墜入愛河的童書,在美國馬里蘭州蒙哥馬利郡(Montgomery County)的家長與學區之間引發了一場關於宗教信仰自由與公共教育政策之間的爭論。該學區公立學校在語文課程中納入多本包含LGBTQ+角色的繪本,部分家庭主張應有權讓孩子退出課程。這起案件如今已進入美國最高法院,預計將對「宗教自由」與「公共教育」兩大憲法價值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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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童話裡的愛情,引發現實中的憲法爭議

在一本名為《Prince & Knight》的繪本中,王子拒絕與任何一位公主成婚,轉而與一位英勇的騎士聯手對抗惡龍,最終墜入愛河,國王與王后也歡喜祝福他們的結合。這本面向小學低年級學生的書籍,是馬里蘭州蒙哥馬利郡(Montgomery County)學區自2022年起納入語文課程的繪本之一,旨在呈現更多元的家庭樣貌與性別認同。

但這本童書,連同其他四本描繪LGBTQ+角色的繪本,如《Born Ready》(描述一位跨性別男孩的自我認同)與《Love, Violet》(講述一位女孩向另一位女孩送情人卡的故事),卻引發部分宗教家庭的強烈反彈。家長們主張,學校在未經家長同意的情況下,讓孩童接觸與其信仰不符的內容,侵犯了家長在宗教與教育上的憲法權利。

這起訴訟已由下級法院一路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

家長的立場:信仰自由與教育選擇權

家長團體「Kids First」的代表比莉・莫格斯(Billy Moges)表示:「這些書籍雖然被包裝成語文課程,但實際內容與性別、性傾向密切相關,這對年幼孩童來說太早了,也讓信仰保守的家長無法接受。」莫格斯因此讓三名女兒退出公立學校,在家自學。

莫格斯接受《美聯社》採訪時表示,這場訴訟並非出於歧視,而是出於對信仰與家庭價值的堅持。

「我們對任何人都沒有仇恨,」莫格斯表示,「我們只是認為,在這個年紀讓孩子接觸這些內容並不適當,他們還沒準備好。」

她指出,馬里蘭州現行法律已允許家長讓孩子退出性教育課程,因此,他們也應有權選擇是否參與包含性別與性傾向內容的語文課程。

他們引用1972年美國最高法院的判例《威斯康辛州訴尤德案》(Wisconsin v. Yoder),該案裁定阿米許(Amish)家長可因宗教信仰讓子女在八年級後停止上學,即使法律要求上到16歲。莫格斯等人主張,讓孩子退出特定課堂的要求,在性質上與《威斯康辛州訴尤德案》相同,屬於家長行使宗教自由的正當範疇。

學區的立場:多元包容與教學品質

然而,蒙哥馬利郡學區則認為,此類退出選項其實執行困難,甚至會損害教學品質以及課程連貫性。校方也曾在課程初期開放家長自由選擇是否退出,但在2023年取消了該政策。「有些學校出現大量學生缺席,導致教學無法正常進行。」學區在提交給法院的文件中也描述了教學現場的難題:「需要不斷將學生帶進帶出教室,也嚴重擾亂了課堂。」

學區則強調,這些書籍並非性教育教材,而是與其他童書一樣,描寫人物成長、冒險與情感的故事。書籍的選擇來自學生、家長與教職員組成的審查小組,目的是為了「更全面反映家庭的多元樣貌」。

學區的代表律師在法庭簡報中寫道:「這些書與經典故事書如《白雪公主》、《灰姑娘》和《彼得潘》一樣,呈現的是角色如何面對陌生情緒與內在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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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自由與多元社會的挑戰

多個公民教育團體也表態支持學區立場,主張若依每位家長的宗教信仰設計課程,將使公共教育難以為繼。

美國全國教育協會(NEA)副總法律顧問傑森・沃塔(Jason Walta)指出:

「學校有責任教育整個社會,而不是依每位家長的宗教信仰來拆解課程內容。」他補充道,這正是「多元民主社會的核心」。

非營利組織美國筆會 (PEN America)也遞交法庭意見書指出:「家長所要求的,其實是一種以宗教自由為名的禁書行為。」該組織資深顧問塔斯琳・馬格努森(Tasslyn Magnusson)也表示:「我真心希望大家能去讀這些書,這些書籍其實就是描述學生在學校中常見的情境,是非常自然的學習素材。」她說:「若家長可輕易退出課程,會導致教材被迫下架,影響整體教育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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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本曾列入課程後又被無預警移除的書籍是《My Rainbow》,由特拉華州眾議員德尚娜・尼爾(DeShanna Neal)與其跨性別女兒崔妮蒂(Trinity)共同創作。故事講述崔妮蒂想擁有長髮,母親為她織了一頂彩虹假髮,象徵支持與認同。尼爾在受訪時表示,該書多次在美國其他州被圖書館下架,「但我希望孩子們能從書中學會:聆聽自己的感受,勇敢做自己。」

最高法院的考量:何謂宗教「壓迫」?

本案的關鍵,在於最高法院是否會認定「閱讀含有LGBTQ+角色的繪本」構成對家長宗教信仰的「實質負擔」(substantial burden)?根據過往判例,只有當政府行為強迫個人違背其信仰時,才構成違憲。

根據華盛頓郵報報導,過去十年來,由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茲(John G. Roberts Jr.)主導的保守派多數派,在多項裁決中都傾向擴大宗教自由權利,包括支持在學校進行禱告、允許商家因宗教理由拒絕提供同志婚禮服務等。

然而,這一次的案例則特別敏感。一方面是孩童的教育問題,另一方面是宗教信仰在公共領域的影響。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法律教授大衛.柯爾(David Cole)指出:

「若法院裁定宗教家長可在公立教育體系中選擇性地參與課程,恐將削弱學校為所有學生服務的能力。」

《憲法第一修正案》中的政教分離原則?

2022年,美國最高法院一宗極具爭議的宗教自由案件——「球場禱告教練案」(Kennedy v. Bremerton School District)案件核心在於:一位公立學校的橄欖球教練,是否有權在比賽結束後於球場中央公開祈禱?

喬瑟夫・肯尼迪(Joseph Kennedy)是一位在華盛頓州布雷默頓高中(Bremerton High School)擔任助理橄欖球教練的基督徒。他有一個習慣:每場比賽結束後,會走到50碼線單膝跪下,進行簡短祈禱。起初是他一人進行,後來有部分球員與其他教練也自願加入。一開始校方並未阻止,但後來因擔心這樣的「公開宗教行為」可能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中的政教分離原則(Establishment Clause),因此要求他停止。肯尼迪拒絕,並在媒體與社群網站上高調表達自己的立場。校方在多次警告無效後,選擇不再續聘他。肯尼迪於是提告學區,主張學區侵犯了他的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

2022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3的裁定支持教練肯尼迪。法院認為,肯尼迪的祈禱行為屬於個人私下的宗教表達,並未強迫他人參與,也未利用職務強加宗教於學生,因此受《第一修正案》保障。大法官尼爾・戈薩奇(Neil Gorsuch)為多數意見撰寫主文:「政府不應懲罰某人只因為他在工作結束後,選擇靜靜地表達信仰。」文中也寫道:

「在多元社會中學會容忍各種言論或祈禱,是成為寬容公民的必要特質。當中有些人可能會因此感到被冒犯,但『被冒犯』並不等同於『被強迫』。」

宗教自由與教育權的界線?

此案表面上關於童書的選擇權,實際上則觸及美國社會中最根本的價值衝突——宗教自由與教育權之間的界線。

在推動校園性別平權與多元文化教育時,應如何兼顧不同價值觀間的對話與尊重?如何尊重各個家庭信仰,又該如何維護教育內容的包容性與一致性?無論最終裁決為何,這起案件勢必成為日後衡量公立教育政策、少數群體權益與宗教信仰之間平衡的關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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