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去內容

羅范椒芬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羅范椒芬
姓名原文羅范椒芬
出生日1953年2月24號 喺Wikidata改呢個 (71歲)
出生地英屬香港 喺Wikidata改呢個
本名范椒芬
國籍英屬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 喺Wikidata改呢個
識嘅語言港澳粵語 喺Wikidata改呢個
母校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嘉諾撒聖瑪利書院 喺Wikidata改呢個
職業太平紳士政治人 喺Wikidata改呢個
政黨新民黨 喺Wikidata改呢個
兄弟姊妹范鴻齡 喺Wikidata改呢個
羅范椒芬

羅范椒芬GBSJP英文Fanny Law1953年—),未嫁之前叫范椒芬,係香港政府前任高級官員。曾經服務過香港殖民地政府,同埋中國接收香港主權後嘅特區政府。因為佢個名范椒兩個字同飯焦同音,所以有個飯焦呢個花名

教育

[編輯]

羅范椒芬喺嘉諾撒聖瑪利書院讀完中學同預科、之後喺香港大學化學系畢業,拎咗理學士學位。佢擔任官員期間,香港政府保送佢去美國哈佛大學甘迺迪公共行政學院深造,重拎埋碩士學位𠻹,之後再喺香港中文大學拎埋教育碩士學位。

公務員生涯

[編輯]

早年做官嘅日子

[編輯]

呢部分係綜合香港政府[1]同埋公務員事務局[2]嘅資料。

喺1975年9月,佢加入當時嘅殖民地政府做行政主任,佢喺1977年10月成功投考政務主任,係另一位由行政主任考成政務官嘅高官。響佢升任首長級公務員之前,做過保安科、經濟科、房屋署、行政科、社會福利署、公務員事務科、規劃環境地政科。

1991年2月,佢成為首長級公務員,擔任副公務員事務司,喺1994年4月,佢調任副規劃環境地政司。響1994年11月,房屋署高級助理署長。而喺1996年6月,升任副署長。

1997年1月,佢借調去候任特區行政長官辦公室,做辦公室主任,協助候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嘅工作。喺香港主權被中國接管後,佢就喺1997年8月,調返政府做運輸署署長。呢段期間佢有工作表現,外界睇好侷,睇成佢得到行政長官董建華嘅信任,呢樣幫到佢日後升做局長同常任秘書長打好基礎[3]

教育改革

[編輯]

1998年10月,董建華將羅范椒芬調任為教育署署長。而董建華喺同一年嘅施政報告,宣布會進行教育改革,佢就成為咗教育改革嘅主要執行者。

同羅范椒芬有關嘅教育改革爭議,唔少集中喺針對教師同學校體制嘅改革。喺1995年教統會第六號報告書,已經提出搞語文基準試。而喺1999年11月,政府向教協嘅回覆,都話可以透過進修嚟達到基準[4]。但2000年5月公布嘅語文基準試嘅內容,教協認為同呢封信嘅承諾有矛盾,一路發起抗爭。而羅范椒芬喺同年嘅7月,被中央政府任命為教育統籌局局長,令佢一直擔任負責教育政策官員期間,同教協維持好緊張嘅關係。

喺羅范椒芬做教統局長無耐,2000年12月,教協發新聞稿要教統局喺校本課程改革多啲支援[5],之後教協同羅范椒芬,以及教統局,多次喺校本課程、教師工作壓力、法團改革等針鋒相對。

而呢啲不滿,隨著有兩名老師喺2006年1月自殺,成為咗羅范椒芬被調離教育部門嘅導火線。

部分公職

[編輯]

政治立場

[編輯]

佢係香港親中派一員。

選舉及提名經歷

[編輯]

羅范椒芬喺第四屆特首選舉支持梁振英做特首。

喺2016年,佢有份提名林鄭月娥參與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7]

爭議事件

[編輯]

羅范椒芬從政多年,曾經有唔少令人關注嘅爭議事件。例如佢曾經被裁定干預香港教育學院(而家嘅香港教育大學)嘅學術自主,身兼教育署署長以冷血言論回應教改搞到老師自殺嘅事件,亦曾經發佈假新聞抹黑香港逃犯條例爭議入面嘅示威者,引起唔少人對佢嘅批評。

推行教育改革搞到有老師自殺,以冷血言論回應

[編輯]

2006年1月,接連有兩位現職教師因為頂唔順教改所組成嘅壓力跳樓自殺後,輿論普遍認為教改推行得急得滯,令教師承受好大壓力,但羅范椒芬同傳媒講:「根本上教改有好多學校推行緊,如果係,點解得呢兩名教師(自殺)呢?」

事後,好多教育界人士,好似教協會長兼立法會功能界別教育界議員張文光、教協組織部主任韓連山、教育評議會副主席曹啟樂等先後批評批評羅范椒芬嘅言論,指佢心腸涼薄、言論不負責任。[8]之後,教協重發動大示威,要羅范椒芬落台[9],喺同一年嘅十月,佢被行政長官向中央推薦,任命為廉政專員。

教院風波

[編輯]

雖然佢喺2006年10月被中央政府,照行政長官嘅建議,擔任廉政專員。但係佢喺做教育統籌局常務秘書長期間,香港教育學院正發生緊一單被指干預學術自由嘅事件。

喺教育改革推行期間,除咗教協批評羅范椒芬嘅政策,唔少香港教育學院嘅教職員,都會向傳媒以學者身份,批評政府嘅改革政策。

2007年1月25號,香港教育學院校董會,決定唔同校長莫禮時續約。同埋教院副校長陸鴻基喺2007年2月話,喺2004年4月教育統籌局嘅官員,不時打電話嚟,要佢開除四位經常批評教育改革嘅教育學院教職員,但被佢拒絕。

當時嘅行政長官曾蔭權認為陸鴻基嘅指責好嚴重,就喺2月15號成立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委員會其中一項職責,係調查有無高官打電話嚟,想干預香港教育學院教職員對教育改革嘅批評[10]。羅范椒芬亦成為被調查對象,並且要喺委員會度作供。

喺2007年3月30號,莫禮時作供嗰陣,指2002年10月羅范椒芬曾經打電話同埋發信畀佢,要佢炒咗經常批評教育改革嘅葉建源同埋黎國燦,2004年11月,又問點解唔炒咗另一位批評教育改革嘅教授鄭燕祥,2004年11月,又問點解唔炒咗黃炳文。喺2005年4月,教院推行自願離職計劃嗰陣,又問點解唔將鄭燕祥同葉建源放入計劃裏面。

而喺4月21號,佢嘅中學同學,教院評估研究及發展中心總監莫慕貞作供,指2004年羅范椒芬曾經打電話畀佢,要佢炒咗葉建源。而之後,委員會接納莫禮時同埋葉建源嘅證供係誠實可信嘅[11]

6月20日,委員會發表報告,裁定羅范椒芬向香港教育學院院長莫禮時要求,約束葉建源同埋鄭燕祥批評教改嘅言論,係意圖阻止意見積極、自由傳播,侵犯《香港人權法案》保障嘅學術自由,就算係立意良好都係行為不當[12]。喺報告公布後,羅范椒芬發表聲明,話對報告遺憾同失望[13],以維護公務員尊嚴為理由,申請提早退休,辭去廉政專員[14]

亦由於渠係提早退休,所以可以喺退休後得到880萬港紙嘅退休金,同埋每個月52000港紙嘅長俸[15]

接任嘅教育局局長孫明揚不滿委員會有關裁決,並喺2007年9月提出司法覆核,2009年3月11號由高等法院主審法官夏正民裁定政府得直。

散播假新聞聲稱有少女向激進派示威者提供性服務

[編輯]

2019年9月9號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風波期間,羅范椒芬喺接受香港電台英文台節目《Backchat》嘅時候,宣稱有年輕少女為一啲激進示威者提供免費性愛服務,又宣稱已經證實咗件事,聲稱對於呢啲少女被誤導而提供免費性服務感到悲哀[16]

羅范椒芬嘅說法令公眾嘩然,民主派有唔少人批評佢發放假新聞引起公眾恐慌,有傳媒亦做咗事實核查,否咗佢嘅說法。當時一同出席節目嘅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當場駁斥呢啲說法荒謬而且唔負責任,又批評羅范椒芬嘅言論同五毛黨言論無分別[17]。《香港01》翻查網上流傳嘅訊息同圖片,指網上確實流傳「少女戴上口罩裸身露體」嘅訊息同照片,但專門打擊假訊息同假新聞嘅Facebook專頁求驗傳媒就查證到,呢啲相其實係來自成人影片網站,最初上傳日期係2019年5月(即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發生前),而且相入面嘅女仔係越南人。求驗傳媒批評,如果羅范椒芬提供唔到證據就應該道歉[18]

另外,民間記者會發言人批評佢喺完全冇事實根據嘅情況下作出無理指控,用假新聞誤導大眾。發言人話,唔奢望佢道歉,但要求佢好好地檢討自己嘅言論,唔好再出嚟獻醜,又話高官當權者,用不實消息抹黑前線示威者嘅行為唔能夠接受[19]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羅范身為前教統局局長,無事前親身向相關人士求證,就喺電台節目公開誣衊示威者,引起不必要嘅公眾恐慌[16]。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亦批評,如果羅范無證據就應該道歉[20]

家庭

[編輯]

老公羅延康係骨科專科醫生,有兩個仔[21]

阿哥係前行政會議成員范鴻齡[22]

參考

[編輯]
  1. 港政府網站對佢嘅介紹 香港:香港政府,2006。原先內容歸檔喺2007年10月12號。喺2007年6月20號搵到
  2. 政府公布新高層任命 香港:香港政府公務員事務局,2006[失咗效嘅鏈]
  3. 澳月報第八十一期,台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998。原先內容歸檔喺2004年12月24號。喺2007年6月20號搵到
  4. 育署代表向教協會長張文光嘅覆函影本,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原先內容歸檔喺2007年10月19號。喺2007年6月24號搵到
  5. 請當局注意教師工作壓力 慎防教師過渡損耗,香港: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原先內容歸檔喺2007年6月11號。喺2007年6月24號搵到
  6. 港島各界聯合會hkisland.org。喺2024-07-29搵到
  7. 鄭提名名單 - 香港文匯報paper.wenweipo.com。喺2024-03-30搵到
  8. 羅范椒芬心太冷否認教師自殺與教改有關,香港:蘋果日報,2006年1月10日[失咗效嘅鏈]
  9. 議羅范椒芬傷害教師,香港: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原先內容歸檔喺2007年7月1號。喺2021年12月11號搵到
  10. 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職權範圍 香港: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2007。原先內容歸檔喺2007年7月6號。喺2007年6月20號搵到
  11. 院聆訊:中學好友義滅親訴羅范 香港:蘋果日報,2007原著喺2007年6月13號歸檔。喺2007年6月20號搵到
  12. 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報告,第十四章,香港:香港政府,2007 (PDF)。原先內容歸檔 (PDF)喺2007年7月29號。喺2007年6月20號搵到
  13. 范椒芬辭職嘅公開信,香港:香港政府新聞處,2007年原著喺2007年9月27號歸檔。喺2007年6月24號搵到
  14. 港電台當天嘅即時新聞,香港:香港電台,2007。原先內容歸檔喺2009年2月7號。喺2007年6月20號搵到
  15. 稿:學者認為羅衰在精英心態,蘋果日報,2007年6月21日原著喺2007年6月26日歸檔。喺2007年6月28日搵到
  16. 16.0 16.1 范亂傳少女讓勇士洩慾 | 蘋果日報Apple Daily 蘋果日報 (香港中文)。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06-21。喺2021-03-05搵到
  17. 吳倬安 (2019-09-09)。犯條例范椒芬:少女被誤導 為武派供免費性服務香港01
  18. 李忠謙 (2019-09-09)。年輕女孩遭到誤導,為抗爭者提供免費性愛!港官員指控反送中被動,遭批證據就道歉風傳媒
  19. 犯條例間記者會轟羅范散播新聞 抹黑前線示威者明報。2019-09-09。
  20. 范:朋友的朋友稱 有女生供性服務 黃碧雲:若無證據應道歉 示威者:未聽聞 - 20190910 - 要聞報新聞網 - 每日明報 daily news (繁體中文)。原先內容歸檔喺2020-08-22。喺2021-03-06搵到
  21. http://www.g0v.hk/forum/viewthread.php?tid=2166[失咗效嘅鏈]
  22. 范椒芬簡歷 香港:文匯報,2006。原先內容歸檔喺2020年3月28號。喺2007年6月20號搵到
前任:
王永平
香港特別行政區教育統籌局局長
2000年2002年
繼任:
李國章
前任:
黃鴻超
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專員
2006年2007年
繼任:
湯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