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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员/0xDeadbe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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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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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aka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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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ly this one, good, outstanding, wonderful. Good Luck... -Lemonaka 2024年10月21日 (一) 02:29 (UTC)[回复]
Gluo88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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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十分敬佩0xDeadbeef阁下为维基百科做出的诸多贡献,如提议设立编者著作权调查、将相应软件移植到中文维基,并启动了一次版权调查,借助社群的力量协助修正问题。 尽管基于以下原因,在下此次无法支持0xDeadbeef阁下担任管理员,但并非抱有成见。在未来,只要用户能够文明友善地交流,并公正、客观地处理事务,我都会支持其参与竞选,包括0xDeadbeef阁下。目前在下的主要顾虑有:

  1. 言辞偏激(1, 2)与主观认定用户动机不当(3),这些行为可能未完全符合“假定善意”方针的精神,可能不利于社群的和谐及有效互动。
  2. 处理问题有时欠缺公正( 具体细节)。

希望这些意见能作为参考,并期待未来在更友善与公正的氛围下继续合作。 --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16:22 (UTC)[回复]

你所列出的内容基本全部都是在曲解我的发言和我所表达的意见。由于我现在现实生活繁忙,并没有精力对这些明显歪曲我原话的指控进行一一回复。如果在其他情况下,我一般会邀请你去与我沟通,解决意见上的不合,但由于你写下这些的时候并没有和我尝试进行任何沟通,且考虑到与你进一步互动可能会使我更不想参与维基百科,我选择回避,谢谢。--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16:51 (UTC)[回复]
关于前述情况的澄清:
  1. 第一点(1)并不涉及在下,而似乎是阁下拒绝沟通。第二点(2)主要是在下对您的说法表达异议,主动与您沟通,而非主要向Bluedeck留言。但您的回应是:"早已见过你扰乱讨论的情况,主命名空间下发生了什么我没时间看,你要想给Bluedeck留言别@我。我的意见仍然是封禁是对的。--0xDeadbeef (留言)"。第三点(3)是您主动评论在下的发言和论述。在下回应认为您的评论未完全符合“假定善意”方针的精神,但您未作回应。以上三种情况您应当了解:在第一点与第三点,您未回应沟通;而在第二点,则是您拒绝沟通。
  2. 此外,阁下在未尝试沟通的情况下,于客栈发表我并不认同的解读。当我将回应发布在自己的讨论页上(解读讨论,以及上面提的"具体细节"),并在客栈提供了链接,我注意到阁下在站外网站上贴出了我讨论页发言的截屏,但依然未与我进行回应或沟通。最后,阁下在站外网站上发表了一些针对在下的其它负面评论, 我觉得这类行为不合适。
--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19:23 (UTC)[回复]
想必各位也能看到,其实与Gluo88很多时候的讨论基本上都是各说各的。我个人的想法是也许Gluo88为了说服他人,并不会接受其他角度、其他意见,所以不屑于真正回应其他人。我确实拒绝与Gluo88沟通,但Gluo88对于我说他曲解我的发言在他的回应中似乎毫无涉及。
希望各位参与本次投票的社群成员可以思考一下这个事情,其实我在这里回应的目的一直都不是为了证明我自己是对的,也不是为了证明Gluo88是错的,但Gluo88的各种举证仿佛都要指向我是错的,说我语言过激、违反假定善意、处理问题不公正,而我确实没有余力一一反驳,因为反驳一部分之后Gluo88又要写出新的指控让我反驳。我觉得这样对待事、对待人都是不利于社群风气的,因为这样只会让冲突升级,而且会导致不同人的不同意见根本不能进行碰撞、切磋、求同存异。
如果对方并没有尝试理解你的观点,而是曲解你的发言,咬文嚼字而尝试证明你为什么是错的,那么你会愿意与对方沟通吗?--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02:03 (UTC)[回复]
感谢 0xDeadbeef 阁下的回应。我无意曲解您的发言,只是根据公开言论提出合理质疑。我的重点在于您的部分行为可能未完全符合“假定善意”的方针,这也是我表达异议的原因。我确实尝试过与您沟通,但未取得回应。理解与包容是社群发展的关键,未来若能在更友善的氛围下合作,我依然愿意支持您的参与。最后,我希望以此回应结束此次讨论,并期待未来在一个更加开放和理解的氛围下再次合作。感谢阁下的理解,也感谢所有社群成员的关注。--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2日 (二) 03:05 (UTC)[回复]

回应 0xDeadbeef 阁下25日关闭问题区后的留言

0xDeadbeef 阁下25日关闭问题区后的回应在下问题的留言

  1. 关于第一点。在下认为:阁下提到的“不是所有侵权编辑都需要以程序核实...”,即发现者可凭主观判断认定侵权并进行封禁,在某些情况下是合理的。然而,其合理性成立的前提是:随后参与讨论的管理员和用户对所列封禁理由基本没有异议。
    • 一般情况下,侵权编辑应遵循相关方针, 按程序核实。
    • 否则,如果发现者未按方针核实,仅凭主观且失误的判断进行封禁,则可能如封禁方针所述:“封禁对用户有极大的影响”“...短封禁很可能被视为惩罚及羞辱性质的封禁, 令用户因担忧出错或被封禁而产生心理压力。此类寒蝉效应不仅伤害社群的协作氛围,还会降低社群成员对维基百科的贡献意愿。因此,程序核实(也是程序正义)正是维基方针所提倡的必要步骤。
  2. 关于第二点。
    1. 在下认同阁下提到的“回溯式查询:如果说是与解封讨论相关,则主要讨论内容是封禁理由是否合理...”,也同意“管理员并没有挑选所有问题编辑出来的义务。”。 根据方针,封禁“必须基于可被复检的证据及合理判断,经详细考虑才执行”,且“管理员须在执行封禁时提供清晰、具体的理据说明封禁理由”。因此,方针要求管理员有义务确保所列理由是清晰且具体的理据支持。对于涉及具体编辑的理据,只需提供足以清晰、具体地说明封禁理由的相关编辑记录。然而,需要澄清的是,之前的问题并未要求管理员挑选出“所有问题编辑”。这些具体的理据应经过程序核实,以确保其合理性与可复检性。
    2. 阁下提到“假如说封禁理由是持续侵权,不能因为一个编辑被反驳而认为封禁理由整体不成立……在其过程中,如果有编者提出更多证据,应假定善意,而非指控对方以封禁为目的进行回溯式查询”。在下认为,此种说法可能欠缺公正,似有偏袒管理员之嫌,并可能侵害方针中保护用户权益的精神。
      • 若某用户的错误行为受到质疑,而发现者提供的论据在讨论中被管理员及其他参与讨论的用户否定,则不应轻易认定该用户有持续侵权行为。在证据薄弱的情况下,持续侵权的成立概率极低,同时用户再次侵权的风险也很小,相反,发现者判断失误的概率更高。
      • 在未充分探讨误判可能性及其对用户“极大的影响,羞辱性质”的伤害之前,即启动以封禁为目的回溯式查询非当前编辑,不仅违反封禁方针,也不符合英文及中文维基启动侵权回溯式调查的前提条件。
      • 用户指出以封禁为目的的回溯式查询非当前编辑违反封禁方针,应被视为对事不对人,目的是保护自己及社群其他用户的权益。指出和纠正错误有助于防止类似情况继续发生,这是一种动机良好且合理的行为,符合维基百科的假定善意方针。

--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2:17 (UTC)[回复]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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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三个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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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 我在去年10月开始当任英文维基的管理员,并在今年5月被选为通用行为准则协调委员会委员。我觉得我能起到最大的帮助就是以本人管理英维的经验来处理站务,特别是其他管理员不愿意处理的棘手问题,例如WP:ANMWP:AN3上的提报、封禁申诉等,另外根据个人经验可能会参与修订版本删除、历史合并、SPI等技术性程序。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份?有的話,為什麼?
    • 我个人喜欢解决问题,遇到有问题我就会着手帮忙去解决,例如设立编者著作权调查以便查核存在侵权的问题内容。我也喜欢和人沟通,因此我在这里大部分的编辑是参与讨论或关闭讨论。
  3. 你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你認為其他用戶造成你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 有。遇到冲突我一般会尝试继续沟通,去理解对方的实际意思。如果沟通失败,有时会比较失落,但如有造成压力一般都是靠放维基假期解决的。不过对于管理员操作来说,放维基假期可能会对于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所以如果有人对我管理员操作提出疑问,而我没有精力的话,我会尽量回应并邀请他人讨论。
SheltonMartin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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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感谢您参选管理员,在下有几个问题请教:
    您如何看待某位(或者某几位)维基用户长期以来一直通过谩骂、诋毁、出口成脏的方式在讨论页或互助客栈页面与其他维基用户交流?您觉得作为管理员应当采取何种措施应对这一情况?
    如果某位曾经确因扰乱编辑、傀儡账号等违禁行为被封禁的用户想要回到中维,您觉得是否可以网开一面?如果可以,您如何界定“网开一面”的标准?
    在下注意到,中维近几年有大量的爱好者内容,这些内容游走在关注度的边缘,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易安音乐社五十公里桃花坞等等,您认为这些条目是否符合维基百科的标准?如果不符合,您觉得应该通过何种方式改善或处理?
  2. 谢谢。--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0月12日 (六) 09:51 (UTC)[回复]
    关于骂人:使用脏话本身不一定就是坏的。英维在2018年就以"fuck off"这一句话是否违反文明方针展开了激烈讨论:en:WP:FUCKOFF,最有意思的结论是consideration should be given to the surrounding context of each instance before deciding to apply sanctions。也就是说,即使"fuck off"这种比中文中"滚"意思更重的词汇,英维社群讨论后仍然认为使用此词汇的上下文很重要。对于你所特指的用户,我确实在站外群组中劝过他不要用过于激烈的语言,但是这里很现实的问题是使用这种语言并不是一个从随便哪里钻出来的问题。或许他人也有存在扰乱编辑的事实,而要考虑是否根据「不文明」去因为使用相对过激语言而采取封禁等措施的时候,也同时需要考虑「被骂」的一方是否也存在需要处理的问题。而如果不整体去看这个事情,不完全考虑所有不同角度的证据的话,则造成的负面效果可能要比一时的不作为更差。所以说,管理员确实能够管理一些问题,我也希望如果我上任能帮助处理更多棘手问题,但有些时候可能确实需要要多人决议,这时候就能体现出仲裁委员会对于处理问题用户的重要作用了。
    关于「网开一面」:是可以的,一方面需要分析这位用户想要回到维基百科的态度是否诚恳,而主要看此人是否真正理解自己对于社群所造成的问题,是否愿意承认错误等。但是屡犯者(此前已经解封过)能够回归的可能性就很低了。另外,对于无法当时解封的情景,也可以考虑提供WP:OFFER让社群对于其回到维基百科更有信心。
    关于爱好者内容:有不符合维基百科标准的情况。例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周深在演唱的时候,身穿一件珍珠装饰的牛仔夹克,搭配黑色T恤和牛仔裤亮相(我已删除)明显是与歌曲无关的爱好者内容,易安音乐社中则大量列出没有附来源的历史,五十公里桃花坞中则包含太多演员列表和内容转述。如果对于条目主题本身有关注度的情况,应该通过普通编辑来处理这些问题内容,来删减不必要的内容,并在有冲突的时候尝试讨论就好了。如果没有关注度,则考虑提删。另外如果一个条目不存在任何有效的条目描述的话,也可以考虑WP:TNT。在五十公里桃花坞中,如果贯彻WP:BOLD,我会直接删掉所有内容,只保留infobox和第一句话。--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2日 (六) 10:55 (UTC)[回复]
    感谢阁下的回复。关于第三条,我注意到阁下在讨论页所进行的沟通,我期望阁下和其他拟任管理员若成功当选,能够整肃维基百科日益泛滥的爱好者内容,抑或能够将WP:FAN从论述整合进WP:NOT成为方针。这不是一个问题,阁下无需回复。--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0月14日 (一) 02:42 (UTC)[回复]
WiiUf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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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認為英文維基與中文維基除語言外,最大的區別是什麼?
  2. 您將如何協調在兩個維基百科中的職位?會否側重於您在某個維基的工作?
  3. 您如何看待WP:LOWEDIT中,1000次編輯數固然不夠,但如果足夠傑出的話,就算只有3000-5000編輯數,也可以當選為管理員?您認為您的編輯數是否足夠?編輯數是否等於經驗?

以上。 —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10月13日 (日) 04:20 (UTC)[回复]

  1. 最大的区别还是在人。中维和英维人群不一样,人与人之间处理事情、做事的方式也不一样,这之中就会有文化差异。一方面,我认为英维对于处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不同角度的编者上面比中维更有经验,对于讨论中意见不合的时候更愿意解释自己的逻辑和个人意见。我个人比较喜欢英维对于一些事情的处理方式,我也会在我能力以内尝试将英维的一些有效的做事方法和态度搬过来。
  2. 看自己的状态吧。英维的工作一般是比较无聊,想找点事情干的时候,利用自己碎片化时间来处理一些积压问题。我在中维可能会花更多时间处理棘手的问题,于是需要在有更多空闲时间的时候才尝试处理中维事务。不过如果在中维也处理不耗时的东西,我想是可以两边兼顾的。想来这里申请管理员主要也是为了提升自己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因为英维有更多人愿意处理复杂事务所以相对来说不是特别需要新人手,而在中维这样的要求更大。
  3. 编辑次数要求通常比较人为,但其中最重要的是社群是否信任一个人去当任管理员。编辑次数低可以作为不信任一个编者的理由之一。或许我在本站的编辑次数对于有些人来说不足以判断我是否能当一个称职的管理员,我欢迎这样的编者向我提问。编辑次数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体现一个编者的经验,但也有一些编辑次数多但没经验的编者。我相信社群可以考虑我在英维的贡献后作出决定。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4日 (一) 07:40 (UTC)[回复]
阿南之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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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看到近期WP:ANM的情况,请问你怎么看待中文维基百科社群里的言论自由?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13日 (日) 05:45 (UTC)[回复]
    不确定你特指哪一个案例,不过一个相对健全的社群是不需要强调言论自由的,因为大家基本上都可以很好掌握言论的分寸,而遇到不合理言论也知道如何去处理。「言论自由」这一词最大的问题是强调它的人一般都不愿意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但是既然人在有其他人在的环境里说话,就必须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比较有名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freedom of speech does not mean freedom from consequences。--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4日 (一) 07:50 (UTC)[回复]
Martinc021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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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认为成为管理员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2. 现在中维管理员有64位,但是有相当一部分的管理员基本不上线,大概三四个月编辑一次防止除权。你觉得这些管理员应该被除权吗?
  3. 知周所众,永封是一个非常强大的“武器”。什么时候该用永封,什么时候不应该用永封?尤其是当用户展现出想要编辑维基的态度,但是对方针并不熟悉,所以会做出被看起来是破坏的编辑,而且其他用户提醒后该用户还是不理解,继续做出此类编辑。
  4. 你觉得英维有什么地方做的比中维好?中维又比英维好在哪里?

以上。 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0月14日 (一) 19:04 (UTC)[回复]

  1. 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会沟通。会沟通有最重要的两点:一方面是要理解他人所描述的内容,也就是说要会聆听,换位思考,能够从他人的角度看问题;另一方面是要会能够回应他人,阐述自己的角度,并有效地沟通角度之间的区别。
  2. 我认为讨论是否应该除权不活跃管理员的价值不是很高。不活跃管理员可能导致最大的问题就是突然回归并作出一些与社群共识不符的操作。我觉得有这种情况的时候有其他管理员和社群成员帮忙纠正就行了。对于英维来说一般不活跃管理员会主动离任,可能本维没有很多这种情况。中维有很多时候是缺有质量的人手参与,所以本人还是觉得讨论不活跃管理员目前没有太大帮助。
  3. 情况严重到认为有期限封禁过期后问题仍然会继续就应该实施不限期封禁。对于持续时间较小、影响范围较小、总体编辑占比小的问题行为不应实施不限期封禁。比如一个从未有编辑战历史的较有经验的用户今日在多个条目下与他人编辑战而没有停止的迹象、又或者从未有不文明行为的较有经验的用户今日在一个讨论页下对其他编者展开人身攻击、且人身攻击言论不是非常极端的情况,应选择有限期封禁或页面保护。对于你所举出的具体事例,我认为其他用户提醒后该用户还是不理解展现出想要编辑维基的态度两点相悖,因为我认为想要编辑维基百科必定要包含愿意与其他编者协作与沟通。所以我会视情况考虑不限期封禁,直到愿意听取他人好心的提醒为止。
  4. 个人喜好方面,不觉得对于我是否胜任中维管理员有很好的参考作用,恕我拒绝回答。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6日 (三) 10:11 (UTC)[回复]
Tisscherry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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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三個問題我會問所有的候選人,您可以選擇不回答:

  1. 在近期WP:ANO的提報,挑任一進行中不當行為案件提出結案處理;
  2. 承上,在WP:DRV中,挑任一進行中的存廢覆核請求提出結案處理。
  3. 在此調查案件中,JoeyJacky和Philippines15提起了封鎖申訴,您的判斷和處理是—

以上,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7:01 (UTC)[回复]

  1. 在针对UUM的提案中针对这三个编辑:Special:Diff/84609684 Special:Diff/84609713 Special:Diff/84609699 警告其不要使用过激的、针对其他编者的攻击性语言以免事态升级。如果仍有继续可禁止其在提报下继续回复。另外因为原提报内容未见太多不妥(唯一有些问题的言论是你不能仗着不动脑子,就假装[..],其他都是针对内容并非针对其他编者)于是关闭提报不予处理。
  2. 不是很理解中维的DRV程序,不回答。
  3. 拒绝解封。既然已经通过查核工具确认两账户的联系,那么解封的第一步是承认自己使用傀儡,才有可能显示出自己对于回到维基百科的诚意。另见监管员回复:more explanation on how come JoeyJacky and Philippines15 were both using the same device from the same ranges and editing in similar areas, without being the same person, would be beneficial 所以应先拒绝封禁申诉。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00:51 (UTC)[回复]
HK5201314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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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次選舉我只向閣下提問。

1. 如何看待維基百科:是英文維基說的!論述?您認為英維是否需要類似這則論述?為什麼?

2. 承上題,目前英維共識(包括方針指引格式手冊)與中維共識有絕大部分並不對接,有部分行為中維可以做而英維會被視為破壞(反之亦然)。假設閣下在英維巡查時有中維用戶/中維巡查時有英維用戶作出「差異破壞」時,閣下會如何處理?

3. 你認為中維有什麼指引、格式手冊中的哪個經中維社群進行在地修正的分段(各1個分段即可)可反向推廣至英維? (回答方向可以是「中維社群會為避免GAME而把分段中的用字定義化,英維卻模糊帶過」或其他也可)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13:55 (UTC)[回复]

  1. 这个论述的立意应该是「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由英文维基搬到中文维基百科」。从这个出发点看,其实是合理的。但是很多时候,编者引用此论述的时候都不是该引用的场合。两个例子:在有既定共识的情况下,有人提出疑问为什么这里与英维不一样,这个时候可以链接之前形成此共识的讨论,并附WP:ENWPSAID来解释。在需要产生共识的场合,编者说这里不应该与英维一样并使用WP:ENWPSAID作为唯一理由是不对的,因为这个论述在形成共识的时候不能作为合理理由来用。英维没有这个论述是因为英维是开山鼻祖,基本上维基百科的所有核心方针和理念都是从英维搬来的,所以英维自然不需要类似论述来解释自己的不同。
  2. 两个项目在处理违反方针、指引、格式手册的编辑上的方式还是一样的:要提醒此用户并说明为什么他的编辑违反相关规定。实际情况下,我在处理问题用户时很少会查看跨维基贡献,而且两个项目的差异也不是太大,所以至少我目前想不到有哪些编辑细节能够让我一下子就怀疑这个人是从中维过来而不了解英维政策或从英维过来而不了解中维政策的。(不过如果我确实知道此用户从另一个项目来,我会尽量给他留下更多信息以便让其知悉两边的差异)
  3. 我日常编辑读方针指引的时候确实还没见过能回答此问题的内容,主要还是因为我对于英维的方针指引等内容了解的更透彻。考虑到为了这个问题去刻意找到这样的分段比较耗时,并且我个人认为在某些程度上也没有很好地体现自己是否能胜任管理员这一职务,毕竟编辑方针指引这一流程与编者是否是管理员无关,所以就先不回答了。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17:11 (UTC)[回复]
RiceKing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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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認為「對事不對人」和「對事又對人」有哪些差別?您是否覺得某些情況下「對事又對人」是必要的?--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10月22日 (二) 07:12 (UTC)[回复]

对事不对人这一说法的初衷是为了让人能够就事论事,不要因为自己对于一个人的已有成见(负面或正面看法)影响到自己对事情的处理。这个想法是好的,因为如果贯彻「对事不对人」就会在处理事情的时候更加客观,相对来说处理的方式就会更加公平,而不会存在双重乃至多重标准的情况。
但是换一种角度来看,其实每个人都无法完全做到对事不对人,而所有人处理一件事必定是要「对事又对人」的。所以说,在这一角度的基础上去评判两者的利弊是没有太大参考价值的,因为「对事不对人」是我们希望能够做到的,但「对事又对人」是我们无法逃避的现实。
其实关于客观与主观判断,我在阅读一些这方面的文献的时候得出了以下理解:「一昧追求客观不可取」。这一句话背后存在我们必须承认我们所有人都是主观的这一事实。我们从我们自己的眼睛看世界,用自己的脑子想事情,如何保证做到脱离任何形式的「第一视角」?显然是不能的。
但是在处理事情的方法又不一样了:因为行为与思维还是有差异,所以行为上我们要做到的就是对于事情给出相对客观的评价,对于编者的行为进行评论而不对于编者本身进行评论。另外,在考虑对于问题用户的处理时,也有要考量是否是「初犯」有或者这种行为以前就有,通过一个用户的行为规律来判断怎么样能够最有效地防止维基百科受到伤害。这里需要对一个编者的背景进行考察,然而实际也是分析其行为以及问题存在的时长,个人认为不应归纳为「对事又对人」这种想要表达一种对于偏主观思维的贬义词汇。--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10:52 (UTC)[回复]
非常感謝您的回應,祝參選順利!--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10月23日 (三) 12:47 (UTC)[回复]
Gluo88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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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维基百科有关方针不支持追溯式封禁(详细论述见此处)。在追溯性检查发现问题时,英语维基百科处理“长期抄袭”侵权的CCI方法,至少需要提报五次明显的侵权行为,还需要CCI职员等确定问题是否属实。 即使“抄袭”属实,英语维基百科还指出"请记住保持文明。一些投稿者违反版权政策是因为误解了版权政策或法律,而不是出于恶意。" 属实后只是启动社群调查,用社群的力量来帮助修改,而不是封禁(此例表中的例子), 不把“封禁”用于惩罚。因此,在追溯性检查中,若发现的未引发异议且未被回退非当前编辑,则可视其为具有一定的共识(详细论述见此处)。对于疑似存在问题的非当前编辑,更适合提出质疑,促使编者进行改善,而非采取“惩罚性”封禁。 想请教您,是否认同这样的理解?

--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2日 (二) 22:49 (UTC)[回复]

澄清一下上面问题的前题: 还没有向用户提出质疑,也没像CCI方法要求的第三方证实,也没有按方针提交到条目讨论页情况下(按照处理著作权侵犯的方针,"如果你怀疑某篇条目侵犯著作权,你至少应该将问题提交到条目的讨论页。...有些情况可能是误解或误判。" ),所以第二题的编辑不是按程序正义判断出的“实际侵权”编辑,只是疑似侵权编辑, 请问发现者是否应该直接封禁或禁制呢, 请问是否应该直接封鎖或禁制呢?--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2日 (二) 23:53 (UTC)[回复]

所谓需要提交到条目讨论页我可以理解为从英维翻译过来的失真:en:WP:DCV: If you suspect a copyright violation, but are uncertain if the content is copyrighted or whether the external site is copying from Wikipedia, you should at least bring up the issue on that page's discussion page, if it is active. 这里有两个前提:一个是 uncertain if the content is copyrighted or whether the external site is copying from Wikipedia不确定此内容是否由著作权保护或是外部网站复制维基百科内容的情形,以及 that page's discussion page, if it is active 即此条目的讨论页要活跃
也就是说,所谓怀疑侵权的确是在某编者不清楚编辑是否实际侵犯著作权的情况下的。如果你想要我回答的是有关你被封禁的情况,我对于你是否有侵权行为尚不了解,所以不作评价。我个人提报他人侵权行为一般有两个条件:一个是明显的侵权行为:即源文章比添加到百科条目的发布日期更早,原文直接复制粘贴的行为,另一个是用户已受警告但行为很有可能持续,比如警告之后继续侵权,或侵权行为持续很久的情况下。另外,侵权行为也应该与用户的其他违规行为同时放在一起处理,决定是否采取合适的管理员操作。--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3日 (三) 10:47 (UTC)[回复]
  1. 非常感谢阁下的回答,这个问题不但对事不对人, 甚至也不谈具体案例。 按问题的描述以及阁下的回答,我的理解是:
    • 关于疑似侵权编辑部分, 如果编辑不是按程序正义(符合方针所要求的步骤)判断出的“实际侵权”编辑,只是发现者疑似侵权的编辑,只应该提报该编辑(按照方针要求), 而不应该列入封禁理由,直接封禁或禁制
    • 只是发现者疑似侵权的编辑(而不是“实际侵权”)并列入了封禁理由,但参加后续讨论的所有用户以及复审管理员否定应该封禁。此种情况下,按照有关方针,不应该以要求管理员恢复封禁为目的,进行无当前行为、并且以封禁为目的的回溯式查询(可以进行回溯式查询,然后提报,沟通,修改)。
  2. 如果的以上理解不妥, 请阁下纠正。非常感谢。--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4 (UTC)[回复]
    理解不完全正确:管理员可以因为持续侵权行为而封禁一个用户。这是WP:WHYBLOCK下直接允许的。
    其他用户或管理员不应直接否定应该封禁,而是经讨论重新检查封禁理由是否合理。Wikipedia:封禁方针#封鎖申訴除包含明顯的錯誤(如封禁理由是违反回退不過三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外,管理員應當在解除用戶封鎖前通知執行封鎖的管理員(包括在其討論頁留言、發電郵和向封鎖申訴郵件列表发邮件);若執行封鎖的管理員不活躍或無法與封鎖的管理員達成共識,應交由行政員處理或社群討論。--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3日 (三) 12:43 (UTC)[回复]
    非常感谢您的解释,这对我们的相互理解非常有帮助。我希望能进一步澄清与沟通如下:
    1. 关于第一点。 您提到"管理员可以因为持续侵权行为而封禁一个用户",这一点我完全理解并同意。方针中所指的侵权编辑,必须是通过程序正义(即按照方针要求的步骤)判断出的“实际侵权”编辑。而我之前提到的情况,指的是发现者认为某些编辑疑似侵权,但尚未经过程序核实。在之前这种情况下,这些疑似侵权编辑应按照方针提报,而不应直接列入封禁理由进行封禁或禁制。对此,您是否认同?
    2. 关于第二点。我同意您所提到的第二点。事实上,在我之前的问题中,对这一点并没有任何异议。
    3. 关于回溯性查询的理解。您是否同意我之前的理解:"只是发现者疑似侵权的编辑,..,不应该以要求管理员恢复封禁为目的,进行无当前行为、并且以封禁为目的的回溯式查询(可以进行回溯式查询,然后提报,沟通,修改)。"
    再次感谢您愿意花时间与我详细交流和探讨。--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3日 (三) 15:31 (UTC)[回复]
    1. 不是所有侵权编辑都需要以程序核实而进行封禁,如果管理员能够确认侵权问题属实且很有可能继续持续,那可以合理封禁。
    2. 回溯式查询:如果说是与解封讨论相关,则主要讨论内容是封禁理由是否合理,而需要侧重的地方并不是封禁理由中的具体编辑,而是封禁理由所描述的问题是否存在。假如说封禁理由是持续侵权,而列出了三个编辑(注意英维并没有将具体编辑写入封禁理由作为要求,中维估计也没有),而其中一个编辑被怀疑是否为真正的侵权的话,确实可作为怀疑编辑理由是否完全成立的理由。但是,不能因为一个编辑被反驳而认为封禁理由整体不成立,因为管理员并没有挑选所有问题编辑出来的义务,只要理由属实,不列出具体差异也可以,也就是说,不能假定管理员在封禁时仅仅审查了这三个编辑,所以要通过讨论来决定是否解封。在其过程中,如果有编者提出对于封禁理由是否成立的更多证据,则应假定善意而不是指控对方以封禁为目的的回溯式查询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4:15 (UTC)[回复]
Dewadipper的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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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认为中维编者之间是否有猪与鸡之分?如有,什么样的编者属于猪?——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10 (UTC)[回复]

分情况,我认为编者是可以自己选择要作为猪或者作为鸡的。比如说,在产生共识的过程中,积极修改提案内容、回应他人疑惑、主动邀请他人参与讨论的编者是猪的角色,而仅仅留下有效意见而不另外参与讨论或修改则更多扮演鸡的角色。但是这个寓言其实还有参与风险这一角度,毕竟猪与鸡不同,是要牺牲自己的,而在这个志愿者自愿贡献的场景中,使编者当猪这一角色明显不妥,因为这个场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编者随时可以自愿离开。有en:right to withdraw的情况下,没有一个编者是"committed",所以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所有编者都是鸡。--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03:18 (UTC)[回复]
「第三・五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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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參照英文維基百科管理人員申請之慣例提問:

一、閣下現時是否持有、使用任何分身帳號,或先前曾使用其他帳號?
二、閣下是否有任何利益衝突須予申報?

以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33 (UTC)[回复]

  1. 0xDeadbeef-training讨论 | 貢獻)和另外一个以前注册的、由于隐私原因不便公开的帐号。前者用于通过新用户、无脚本的视角方便用于presentation,不过最近没有用。后者的帐号没有任何编辑,未来也不会使用那个帐号进行任何编辑操作(英维仲裁会已知道这个帐号,如果有需要,以后也可以给中维仲裁会签署NDA的编者提供这个信息)
  2. en:User:0xDeadbeef#COI declaration,不过个人认为可以保证我的编辑不会不中立(在英维一般都是我提出删东西,而别人想保留什么编译器什么时候自举的内容)。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03:05 (UTC)[回复]
了解。感謝答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08:51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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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投票附言
  • 『ALL JUSTICE CRITICAL』
  • 0xDeadbeef认为不应该处理UUM的骂人行为,故反对。
  • Gluo11抄襲慣犯,顛倒是非,無恥至極
  • 過度針對
  • 我與他在部分問題上的意見是一致的,也有部分問題上的意見是南轅北轍的。雖然我有些憂慮他會不會在大事面前拎不清,但我認為並非不能給予他一個機會。
  • 我经常见到这位用户参与互助客栈的讨论,并未见到讨论中他有做出明显不合适的做法,而管理员人手自OA2021后据说一直不太够。我愿意为他投支持票。
  • 完全無法信任
  • 感謝貢獻
  • 希望0xDeadbeef能将英维的经验带入中维,帮助社群解决顽疾
  • 希望您能當選!
  • 既然用户页说mostly active on English Wikipedia,就还是暂时不要做中文维基的管理员罢。
  • 建议更多为enwiki服务
  • 原本樂見其成,但將站外不能檢視的留言,放到社群內評論其他候選人的行為認為不甚妥當。
  • 原有疑慮,但對其回應相當滿意且認同
  • 候選人有當英文維基百科管理員,以及近期他對一些條文提出修改的努力,都是加分項;但是從候選回答質詢中,有些回應(例如拒絕回答Martinc021比較中文及英文維基的問題)有些不到位,另外上次在客棧遇到反對意見時有一點拒絕溝通的傾向,所以投中立。本人承認,投中立對其當選已經是很大的傷害,然而對本人而言,候選人尚需一點磨練。
  • 行為雙重標準,執法不公。
  • 此君对方针指引的理解相对到位,之前的编辑中也见识到此君的处事公正,我支持你。
  • 恕难同意,于本地活跃较少。
  • 信任。逻辑好已经打败很多人了。
  • 整体信任此人的站务能力,但私以为中维和英维环境有极大不同,在英维这个极其理想的环境担任管理员并不一定代表其能适应这个素质低劣而且站外压力极大的环境,因此暂时维持中立
  • 曾在用戶頁自稱是「專業泡客棧用戶」,不信任
  • 相信您的能力,毕竟您已经是英文版的sysop
  • 能提名UjuiUjuMandan这种贵物参加管理员选举也是逆天了。但是既然UMM已经高票落选,对于你的话,其他的具体站务方面倒是没什么太多意见。假如你能当选的话也是祝福你吧,希望能协助把维基百科建设得更好。
  • 這人屢屢公開辱罵其它意見不同者,何以擔任管理員。
  • 反对,编辑次数太少,仅仅有一千多次编辑,甚至不满足基本条件,需要积累更多经验
  • 非常傷心地,不行,下次吧。
  • 非常有见地!
  • 不可信。
  • 不可信賴
  • 不信任此人。
  • 不認同其對社群應有文明的標準
  • 不认可其具备相应资质。
  • 浮躁,做事浮于表面,抓不到重点
  • 没有用户页。
  • 膜拜大佬🙇‍♂️近幾天還當上了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員🙇膜拜大佬
  • 未見已具有充足的經驗,恕不可信任
  • 目前中維百上的主命名空間僅不足250次編輯
  • 缺乏足夠的站務經驗
  • 实在无法认同对文明方针的理解
  • 对其回答比较满意,双语言管理员也有利于对外事务的处理,初步支持。希当选后不负期望,秉方针和中立立场行事。
  • 强烈反对,理由如下: 1、UUM党核心成员+真人傀儡,对UUM的长期人身攻击行为及其双标,甚至提名UUM当管理员; 2、作为一个英文维基百科管理员,不了解中文维基百科的实际情况与本地方针,却要在讨论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推行英文维基的各项政策,甚至强行成立仲裁委员会,被其他用户质疑后还发表了“如果不讨论,那就依照相对薄弱的共识走”这种可笑的言论; 3、在单方面成功成立仲裁委员会后,又对此事撒手不管,导致第一届仲裁委员会选举一片混乱,之后对于其他用户(包括了数名管理员)的善意疑问采取对抗式回答; 3、在中文维基百科仅有1000出头次数且基本都是WP空间的编辑,刚加入中文维基就在对社群不熟悉的情况下开始处理站务,且对条目毫无贡献。
  • 窝表示对0xDeadbeef无感
  • 维基百科的管理员代表着一种信任:社群为值得信赖的用户授予一些原本受限的权限。在我看来,Deadbeef君无疑是值得信赖的用户。很遗憾的是,中文维基百科目前被一大群并非来建设百科全书的人占据。这群人对管理员保持着一套变味的标准;一言以蔽之,就是会放任他们那些与建设百科全书无关的行为不管。当然,他们没有明摆着这么说,而是用通过曲解方针写成的漂亮话来忽悠幼稚的围观群众,而除了并非来建设百科全书的人以外,幼稚的围观群众恰恰正是中文维基百科编者中的第二大群体。//本来投票附言两句就可以完事的,写这么多是读过Deadbeef君RfA页面后的有感而发。我言尽于此。
  • 虽在中维的经验仍略显不足,然据参选人在英维的管理经验,个人认为该参选人拥有成为管理员的能力。
  • 贡献可认可,判断不认可

此次投票共收124票:

  • (+)支持 共56票;
  • (-)反对 共56票;
  • (=)中立 共12票;
  • (+)支持(-)反对 = 50% : 50%

由於支持率低於65%,根據規定,結果是落選。票數經Jimmy XuJ.Wong和本人覆核,所有投票附言已經打亂順序並列於上方。--AT 2024年11月8日 (五) 16:3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