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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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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注》的第一頁

說文解字注》,凡30卷,清代段玉裁著。

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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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玉裁是戴震的弟子,戴震最早将古韵分为九类二十五部,以為“故训音声相表里”。段玉裁在這個基礎下,分古音为十七部,根據許慎《說文解字》的體例和宋朝以前的著作中所引用的《說文解字》的詞句,對《說文解字》進行了校正,改正讹误,创通条例,至嘉慶十二年(1807年),花了30多年的時間寫下了《說文解字注》30卷,王念孫推祟說,自許慎之後「千七百年來無此作矣」。嘉慶二十年(1815年)五月《說文解字注》全書刻成。

雖是校注《說文》,但本人太過自信,勇於改篆從己,不免有些篆形或解讀上流於專斷[1];例如史學家唐德剛在大學時期曾指出《说文解字注》中對「縣」解釋為“縣者懸也,懸于郡也”,認為應是“縣者懸也。懸而未决或懸而未封”,而非“懸于郡者也”[2]

相關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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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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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陳致元. 段注本《說文》依字書補訂考 (PDF). 中國文學研究所 (中國文化大學). 2011-10-20: 2. 简明摘要 (中文(臺灣)). 
  2. ^ 《胡適口述自傳》、唐德刚《晚清七十年》第一部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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