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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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為:廣電總局政策與禁令列表(2024年8月21日移至新標題)

來源搜尋:"广电总局禁令"」——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機器人修正了該存廢討論的段落標題。因為該標題是個重定向。如果要提刪的是重定向,請按照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提報過程放置模板,並在討論關閉前勿移除模板。--A2093064-bot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8:06 (UTC)[回覆]

(►)移動至維基學院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報以上關注度不足條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9日 (五) 00:22 (UTC)[回覆]

(~)補充U:日期20220626於昨日增加了2個來源並移除了關注度模板,但我認為根據en:WP:NLIST,這兩個來源均無法證明列表關注度:「...if it has been discussed as a group or set by independent reliable sources...」。我認為該條目(列表)是典型的維基學院內容。此外,(!)抗議其僅僅以「加入了來源」為唯一理由就兩次移除模板的行為——並不是「有來源」就滿足關注度的,而是必須證明其為何滿足關注度標準。(當然或許我「無故」用詞不當,應該說是「理由不充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9日 (五) 00:25 (UTC)[回覆]
(~)補充:此外該條目明顯不合關注度的另一大原因是:並無來源將廣電總局「政策」與「禁令」一起表述(故必然不合關注度)。並且,作為普通條目內的某章節內容可以這樣總結,但直接作為獨立列表,我認為即屬於原創總結:獨立列表的主題是不應由編者自定義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9日 (五) 00:40 (UTC)[回覆]
你抗議啥,你第二次加入關注度模版並沒有仔細說明我加入的來源為何不符合關注度,直接來了一句 「無故」,你要是詳細說明我還不一定第二次移除模版。拆開來看,均有來源直接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禁令或廣電總局政策為主題(Special:Diff/83734880)。--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00:49 (UTC)[回覆]
(!)抗議:已經反覆強調了很多很多遍,並且en:WP:NLIST該指引早就被多人頻繁使用,且我上面直接給出了引文,所以你明顯是在假裝看不到什麼叫「列表關注度」——廣電禁令有關注度不代表廣電禁令列表有關注度。此外,你說的「以兩者為主題(就可綜合建立列表)」顯然也不成立,因為玉環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體驗點、傳承基地、傳承教學基地列表已經被認定為是原創總結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9日 (五) 00:53 (UTC)[回覆]
你說我假裝看不到,我還說你惡意提刪嘞,跟你意見不合、不認同你的觀點,你就假定別人在幹壞事?還有,「廣電禁令有關注度不代表廣電禁令列表有關注度」 是怎麼得出的?en:WP:NLIST裡面哪句話可以推導出這一結論?--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01:05 (UTC)[回覆]
你必然是假裝看不到,因為不僅是前幾天《周華健音樂作品列表》存廢討論里我大段引用了該英維指引且你直接給出了回應(我當時還是站在你一邊的),不僅是我在回退你移除模板操作時編輯摘要給了該指引,而是早在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女大使列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存廢討論中,Kethyga就給出了該指引(我當時還是更加力挺你的)。「en:WP:NLIST裡面哪句話可以推導出這一結論?」明明我又給了一次啊:「...if it has been discussed as a group or set by independent reliable sources...」我認為這種非常顯然的事情根本不需要理由說明(應該是由你說明),所以我自然說了「無故」(當然我前面已經說了「無故」用詞是不當的,但舉證責任顯然應該在你這邊)。--—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9日 (五) 01:15 (UTC)[回覆]
以前的存廢討論我的確沒看到什麼「...if it has been discussed as a group or set by independent reliable sources...」,而且我一直認為只要列表的主題有關注度,列表就有關註度,所以你說我假裝看不到,我就感覺莫名其妙。當然這次你第一次提到這句話的時候我也沒太在意,最好能舉例說明一下何種情況屬於it has been discussed as a group。
此前沒怎麼遇到來源沒有同時講到兩種主題的情況,周華健音樂作品、中國女大使都屬於單一主題,找到契合的來源相對容易。我加入的兩個來源雖然沒有直接將兩者(廣電總局政策、禁令)放一起寫,但至少提到了一個主題。
我是舉證了呀,你不能直接來一個「不能證明關注度」就算了,如果當初在摘要裡面寫「並無來源將廣電總局「政策」與「禁令」一起表述」我還能接受。--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01:29 (UTC)[回覆]
明明4月就有人給出了該指引(而且是在你直接參與的爭鬥之中,我以為這種情況你顯然會更關注其他人的意見),且我近一周至少給了2次,在本討論最前面又給了1次,所以當我看到你仍然不按該指引來做事當然感覺莫名其妙,只會先入為主認為你「假裝看不到」。has been discussed as a group or set很簡單啊,比如你在《周華健》存廢討論說的「有書本收錄了很多周華健的歌曲,且討論了如何唱好這些歌曲」,比如你在《女大使》存廢討論說的「有雜誌直接介紹了『41位女大使』」,這些顯然都是discuss as a group or set的。如果只是單純介紹「廣電總局禁令」那顯然不合列表關注度;如果只是單純在正文中舉了幾個「廣電總局禁令」的例子來說明其他問題,那也不合列表關注度——將「列表」視為一個整體,這種舉例顯然不是在有效介紹列表本身,而是在順帶提及列表(的其中一些項目);如果是專門有二次文獻/三次文獻統計禁令列表(哪怕並沒有窮盡,只要是明顯地是專為了「統計」),那就符合列表關注度。--—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9日 (五) 01:45 (UTC)[回覆]
再舉個例子:《浙江通志·浙江災異志》第22—23頁(下面頁碼框輸入72)的討論颱風的列表,就是可以明顯佐證浙江省登陸颱風列表是具有關注度的(哪怕它並沒有窮盡到2024年,也能說明「1949至今浙江省登陸颱風列表」具有關注度,因為它明顯有效介紹了「列表」這一主題,且沒有窮盡至2024年只是編寫時間所致)。--—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9日 (五) 01:50 (UTC)[回覆]
懂了。現在我對這個條目暫無立場。--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01:55 (UTC)[回覆]
傾向(○)暫時保留。專門統計的來源未找到,不確定是否有。[1][2]可能算順帶提及說明某些問題?目前接近WP:STATS,但也包含重點評論摘錄,移動到學院感覺更不利於該條目質量。主要電視劇政策一覽表算嗎。--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04:05 (UTC)[回覆]
「主要電視劇政策一覽表」它表格前後文是不是用來說明問題用的?如果是,那麼只能算順帶提及,仍不滿足列表關注度。(「主要」一詞明顯為主觀標準,一般情況下來源中出現「主要」的話都是為了順帶說明問題而非以列表本身為討論研究內容的。)且即便來源中出現了全部電視劇政策索引(必須要求是獨立來源,廣電自己發布的不行),也只能建廣電總局電視劇政策列表,和目前條目沒有關係。「接近WP:STATS」什麼意思,沒有看懂?這是維基百科相關統計。最後,為何不能移動至學院?本身主題就是原創主題,分主題也不滿足關注度,這不是典型的原創研究嗎?就像《末任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一級行政區行政首長列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9日 (五) 04:15 (UTC)[回覆]
前後好像沒提這個表,感覺是佐證政策導向的給讀者參考用;主要確實主觀,但如果完全客觀,不就類似WP:NOTSTATS了(上文筆誤)。該來源的下一章節是網絡視聽政策,也是講廣電政策,廣電的若干政策和禁令本身與集合我認為按常識是有關注度的,且目前有些小集合的來源。移動到學院恐怕放飛自我,隨意添加見解摘錄,雖然目前也不算好。《北京地區出版物市場現狀與監管策略研究》2021-<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台的規章制度>章節羅列了8條。目前條目是廣電總局所有決策按年表,如果按主題劃分再年表,來源是否夠某些子主題。年表和大篇幅摘錄是否宜轉化到維基文庫。--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05:11 (UTC)[回覆]

以下37個中、港、台、日、韓、英的來源(發表於2007-2021年)佐證了關注度, 故(○)保留

-- love.wh 第1-6條編於2024年8月9日, 第7-37條我先後補充於2024年8月21日 (三) 17:48 (UTC)、2024年8月28日 (三) 14:35 (UTC)、2024年9月1日 (日) 06:44 (UTC)[回覆]

(*)提醒en:WP:NLIST還不是中文維基方針,暫時只是個別用戶一直強調的參考標準,近來一連串討論不該默認為必須遵從此標準。--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07:31 (UTC)[回覆]
說得對,英文方針那句話,許多英維條目也未必遵守,那句話以及提出的人純粹無理取鬧,英維方針應該把那句話拿走,標准退回到列表主題有關注度就行。--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08:49 (UTC)[回覆]
(!)強烈抗議:什麼叫做「無取鬧」?我根據維基百科的三大核心內容方針之一WP:非原創研究作出判斷,關注度由於中維尚缺就根據英維作出判斷。如果這都不算,我不知道怎樣才能算理了。我要求@日期20220626收回此不當言論。(可能是我理解錯了,暫時畫去。)--—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9日 (五) 12:46 (UTC)[回覆]
你別激動,我說的是英維提出那句話的人😺。--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12:58 (UTC)[回覆]
看出來了,所以我發完就自行先畫去了。不過我仍然不滿你將該指引稱作「無理取鬧」,我非常認同該指引;而且「無理取鬧」的指引怎麼可能會被正式通過?反而,照你的邏輯就會推導出「書包有關注度所以可建書包列表」「有關注度所以可建樹列表」這樣的荒謬結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9日 (五) 13:52 (UTC)[回覆]
本身就沒問題,我懷疑英維都未必在落實這個所謂的列表關注度條文。--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1:48 (UTC)[回覆]
假設1萬個英維列表條目,9999個都沒做到這一點,就應該到他們的互助客棧問問他們是否願意廢除這一條文。--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1:54 (UTC)[回覆]
你似乎對頻率並沒有概念。。--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4日 (六) 13:07 (UTC)[回覆]
@日期20220626不過您是否能舉出1條英維「沒做到這一點」的著名條目?(即不能是小眾冷門的條目)--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8日 (三) 16:41 (UTC)[回覆]
[3],可以試試隨便抽查一個。--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22:21 (UTC)[回覆]
懶。--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8日 (三) 22:42 (UTC)[回覆]
起來的倒是挺早?
我也懶。--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22:58 (UTC)[回覆]
@Lovewhatyoudo不認為這些自媒體或網絡媒體來源能證明關注度。即使能,也只能分別建立政策列表與禁令列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9日 (五) 12:52 (UTC)[回覆]
而且列表必須有收錄標準,這是方針。如果維基百科存在該列表,那按規定就是必須把所有廣電政策與禁令全部收錄,這樣顯然會違反WP:NOTSTATS,如果漏收,那就是錯誤信息(就像除名太平洋颱風名稱列表你漏收一個顯然就嚴重影響百科權威性)。或者也可以定義更窄的收錄標準,但必須找到可靠來源不能原創研究;但現在連關注度都證明不了,就別想找這種來源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1日 (日) 08:16 (UTC)[回覆]
反對,若能附一些社會評價就不是NOTSTATS。「如果漏收,那就是錯誤信息」違背{{動態列表}},這與漏填有嚴格定義的一組集合是不同的。廣電政策的影響是多方面的,不需要每一個方面(領域)都附關注度來源和單獨建立,能找到幾則介紹提及來源的,可假定存在關注度({{Notability Unreferenced}})。--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08:36 (UTC)[回覆]
這不就是典型原創研究嗎?看看哪項政策有評論引起了影響,就總結起來,不然就不收。政策與禁令就是有嚴格定義的呀,如果沒有嚴格定義,我早就直接原創研究提刪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1日 (日) 14:43 (UTC)[回覆]
我指的是領域(如電影、電視劇、出版業),因為您說要分別建立條目,但我覺得能初步假定存在關注度(影響)的都暫放在一個條目中更好寫,是否拆分另說。懷疑嚴格定義,某些行政、資質類的通告可能僅有行業內的小幅影響,對大眾沒有影響的做收錄將純粹目錄、NOTSTATS。--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16:51 (UTC)[回覆]
跟電影、電視劇、出版等領域有什麼關係?這篇條目說的不是「政策」「禁令」嗎?我是說應該分成「政策列表」和「禁令列表」,而不是說分成「電影禁令與政策」「電視劇禁令與政策」。「能初步假定存在關注度(影響)的都暫放在一個條目中更好寫」,原創總結。「對大眾沒有影響的做收錄將純粹目錄」,那就是說明該主題列表不應在維基百科出現,因為不合關注度。--—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1日 (日) 16:56 (UTC)[回覆]
這樣啊。但禁令本質是政策的一部分,很多廣電政策就是導向性的支持與反對什麼,條目主旨也是這個(吧?),如果要將純粹鼓勵、資質或通知等禁令拆出去也可以,但可能難以劃分。--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17:06 (UTC)[回覆]
如果「禁令本質是政策一部分」成立的話,那條目本身就有問題了。總之錯漏百出。應該明確「禁令」「政策」的定義。明確之後必須按照定義來收錄,這是方針,如果「按照定義來收錄」之後列表將過於龐大,那麼顯而易見將應刪除。--—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1日 (日) 17:11 (UTC)[回覆]
說起來,官方檔案為公有領域,每一份通知和禁令都複製到維基文庫,然後用分類整理怎樣。wikisource:zh:Category: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需要添磚加瓦。--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01:31 (UTC)[回覆]
強烈贊成收集整理。某些整理標準或列表,可能更適合百科或學院。是否有很多未公開發布的通知?--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08:09 (UTC)[回覆]
不太清楚,不過單從這個列表一個維基文庫連結都沒有來看,應該缺失很多。--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12:51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0:14 (UTC)[回覆]
(○)保留:看不到讓我覺得這個條目應該刪除的理由。——Aurora Crush 2024年8月17日 (六) 05:49 (UTC)[回覆]
(※)注意存廢討論不是投票。WP:列表概述是方針,列表「須說明合理的列表收錄準則」;WP:非原創研究是三大核心內容方針之一,無明確收錄標準屬於WP:原創研究,無可靠來源支撐將「政策」「禁令」綜合表述屬於WP:原創總結;中維雖沒有列表關注度指引但參考英維成熟的en:WP:NLIST標準是不滿足。條目創建者或提出保留者需要舉證條目符合方針指引,「看不到讓我覺得這個條目應該刪除的理由」是毫無意義的論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8日 (日) 00:34 (UTC)[回覆]
(?)疑問奇怪,《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重點廣播電視節目、紀錄片、動畫片創作播出工作的通知》這難道不是政策嗎?為何不收錄??這篇條目到底是「廣電總局政策列表」,還是「對廣電總局的批鬥」「廣電總局迷惑政策大賞」???--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8日 (日) 01:37 (UTC)[回覆]
沒人說不能收錄啊。「堅決抵制」也是禁令,「加大播出頻次力度」也是政策,找到相關評述就完全能寫。--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3:46 (UTC)[回覆]
我不是說「能不能收錄」,而是你看看現在收錄的都是些什麼?我極少作惡意推定,但有些事情已經擺明了懟到你臉上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8日 (日) 13:51 (UTC)[回覆]
指POV或比重問題嗎,那很常見。或者說{{評論}}?--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4:07 (UTC)[回覆]
以上列出的若干來源:
來源一為自媒體。
來源二為機構號,疑無採編規範。
來源三為自媒體(請點擊其個人資料)。
來源四標記轉載,全文複製來源六。
來源五可靠,但資訊較有限。
來源六由可靠主體發佈,但發表於今日頭條,暫未找到其發表於官網。--🎋🎍 2024年8月20日 (二) 03:43 (UTC)[回覆]
(!)意見就來源五而言,應考慮將條目(±)合併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相關爭議。--🎋🎍 2024年8月20日 (二) 03:52 (UTC)[回覆]
不同意你對來源一、三、四、五的看法。
一:虎嗅編輯團隊在來源一特別註明「虎嗅編輯後發布」,是有採編的。網絡文章被主流媒體留意到後洽談合作,經採編把關後再次發表,非新鮮事。
三:這是新浪旗下《今評媒》欄目,文章註明是新浪新聞中心出品,新聞中心是有採編的;作者雲清在新浪新聞中心的個人簡介附上個人新浪微博帳號,純屬新浪內部引流。而且你以雲清2024年的微博內容判斷十年前文章發表時他是自媒體人,不可取。另外,雲清的影評也常見於《電影》等期刊。
四:文章首句「今日,編輯收集整理了廣電總局歷年禁令」,這句是中關村在線網的編輯在收集整理後加注的。中關村在線稿件的置頂分類標簽只能「原創」和「轉載」二選一,這篇文章編輯團隊的收集整理雖有採編效果,但第一作者畢竟不是編輯,不能選「原創」,只能選「轉載」。你只看到標題下方的分類標簽有「中關村在線轉載」小字,但文章第一句表明這並非不加審閱的轉載。
五:只有部份禁限令產生爭議,若全部定性為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相關爭議不夠中立,不可取。
-- -- love.wh 一、三、五寫於 2024年8月21日 (三) 17:48 (UTC),四寫於2024年8月28日 (三) 14:35 (UTC)[回覆]
原整篇條目中立性問題罄竹難書,卻在這裡抓著「爭議」一詞談所謂「不夠中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1日 (三) 18:09 (UTC)[回覆]
只有部分禁限令產生爭議」,但是現條目最後評論章節甚至不是「爭議」一詞,而是「批評」,內容更是不堪入目。--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1日 (三) 18:17 (UTC)[回覆]
條目2020年建立的穩定版本沒有批評段落,2021年5月1日Kixean777加的批評段(Special:diff/65432378) 的確不中立、無來源,現已基本清理。解決。-- love.wh 2024年9月1日 (日) 07:54 (UTC)[回覆]
@Lovewhatyoudo和@自由雨日實在不行WP:RSN一日游,讓ta們斷定這些來源是否可靠。--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1:08 (UTC)[回覆]
  • (~)補充: 上面討論最主要質疑 (1) 條目名「政策和禁令」兩者並舉原創總結、(2)列表收錄甚麼不收錄不清晰、(3)無可靠來源。現已解決:
  • 我在上方補充了新華社電北京晨報、綜藝報社、瞭望中國雜誌、檢察日報、韓國電影振興委員會等來源,以上刊物所輯錄的列表最常用名稱為「禁限令」,條目已由廣電總局政策與禁令列表移動至廣電總局禁限令列表,「政策和禁令」條目名稱得到解決。
  • 甚麼算是禁限令,蘭州大學行政法教授鄧小兵給了清晰定義:「廣電總局出台的系列禁限令可以看出,其規制方式主要是發布通知等規範性檔案,主要通過禁、限、罰手段來對廣播電視領域進行剛性監管」(《社會管理創新背景下廣播電視規制方式改革探析》, 重慶科技學院學報)。也就是禁、限、罰的規範性檔案。收錄標準現已明晰。
  • -- love.wh 2024年8月21日 (三) 17:48 (UTC), 修訂2024年8月28日 (三) 14:35 (UTC)[回覆]
    這根本就不是什麼「清晰定義」,你先把「定義」和「描述」搞清楚再說吧。而且就算它是定義,也根本不是維基百科列表的所謂「收錄標準」,就像「島嶼」的定義不是《島嶼面積列表》收錄標準一樣。--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1日 (三) 17:54 (UTC)[回覆]
    @自由雨日已就上述lovewh提出的第4個「10號來源」在RSN區發起討論--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01:46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1:16 (UTC)[回覆]
(○)保留 廣電總局禁限令列表為一份歷史相關條目,內容詳實,在相關領域提供了豐富有用的資訊,即使有缺點也可以慢慢改善,提刪顯無理由--枳白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07:39 (UTC)[回覆]
不會發表意見可以閉嘴。(註:在我回復時上條意見為「快速保留」,另見《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c-枳白-20240828085100-自由雨日_5》。)--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8日 (三) 07:41 (UTC)[回覆]
你就這樣回覆別人?--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07:45 (UTC)[回覆]
如果有可以回復的理由,我會針對這些理由進行回復(像這裡;再像前面一條沒什麼理據的意見但僅溫和表示個人觀點,我也會認真回復);但如果整句話沒有值得回復的地方,我自然只能那樣回復。--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8日 (三) 07:48 (UTC)[回覆]
我再陳述一遍,這是一則歷史資料條目,即中國大陸現代傳媒審查史,符合歷史類條目的普遍標準,相關質疑顯示出你對歷史類條目的編寫並不熟悉,提刪顯無理由--枳白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08:05 (UTC)[回覆]
閉嘴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8日 (三) 08:07 (UTC)[回覆]
@自由雨日你在陳述中體現出的不禮貌行為及強烈立場似乎並不是出於改善維基百科的動機,僅出於好奇,你是否擔心條目的潛在政治影響而選擇採取行動降低其觸及率--枳白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08:17 (UTC)[回覆]
@枳白你在陳述中體現出的不禮貌行為及對維基百科相關方針指引、存廢站務討論等的不熟悉和漠視似乎並不是出於改善維基百科的動機,僅出於好奇,你是否出於條目的潛在政治影響而特意選擇在此發表「快速保留」意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8日 (三) 08:20 (UTC)[回覆]
好過分--枳白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08:22 (UTC)[回覆]
好過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8日 (三) 08:30 (UTC)[回覆]
有沒有一種可能,這是讓條目更個名就能解決的問題?Sanmosa DC 2024年8月29日 (四) 22:14 (UTC)[回覆]
條目已經經過了一次更名(從《廣電總局政策與禁令列表》更名為了《廣電總局禁限令列表》),您的意思是就是這次更名已經解決,還是需要繼續更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9日 (四) 22:16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0:56 (UTC)[回覆]
改名之後,似乎關注度是沒問題了。但仍需解決收錄標準和瑣碎資料的問題。收錄標準必須明確且不得原創研究,並且定出收錄標準後將收錄的資料不能過於瑣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01:13 (UTC)[回覆]
欲討論相關問題,請前往條目討論頁--枳白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1:37 (UTC)[回覆]
同時,瑣碎資料的概念對歷史類條目並不適用,希望你可以加以了解--枳白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1:39 (UTC)[回覆]
上次已經提醒過你了,不會發表意見可以閉嘴。--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2:10 (UTC)[回覆]
上次已經提醒過你了,不會發表意見可以閉嘴。上次已經提醒過你了,不會發表意見可以閉嘴。上次已經提醒過你了,不會發表意見可以閉嘴。--枳白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2:12 (UTC)[回覆]
(!)意見 提報人在30天前以'關注度'提刪, 在經過條目改名、以及列出37條中、港、台、日、韓、英的來源佐證後,提報人在7天前表達'似乎關注度是沒問題了',再綜合以上各位對本條目關注度的正面態度,我認為這30天討論已達成保留共識。-- love.wh 2024年9月8日 (日) 18:27 (UTC)[回覆]
@Shizhao 上面討論只有提報者最初支持移至維基學院,而他後來表示條目已有關注度了;其餘所有投票者均投保留票(還有三名沒投票的參與討論者的態度傾向質疑提刪者所持論據),除了提報者一人以外沒有任何人是沒有提及維基學院一詞,請Shizhao說明你如何達成"討論共識是移至維基學院"的判斷,我認為共識是條目已有關注度、條目保留。 -- love.wh 2024年9月9日 (一) 09:32 (UTC)[回覆]
不服結果可以去存廢覆核。--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9:46 (UTC)[回覆]
並未解決原創研究問題。如果不移動到維基學院,那麼就是刪除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11:55 (UTC)[回覆]
(-)反對 「已有明確的共識」,「原創研究問題」似乎只有一個人提出。--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3:20 (UTC)[回覆]
這個討論很明顯是無共識,Shizhao還不如直接參與討論,讓另一個人來結案。--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4:27 (UTC)[回覆]
或者說是只有Shizhao支持自由雨日的意見,但其他人的主張與自由雨日並不同。--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4:30 (UTC)[回覆]
原創研究是個很有說服力的理由,但討論中一直未有人解決這個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10日 (二) 02:44 (UTC)[回覆]
「涉嫌原創研究」本身是原創研究且無共識,所以您從何認為它很有說服力。--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0:00 (UTC)[回覆]
維基百科的「原創研究」是內容方針,只管轄條目。在討論頁的所有「議論」本來就都是編者的觀點,將「涉嫌原創研究」這一編者觀點稱作「原創研究」顯然是錯誤詮釋了維基百科「原創研究」的意思。--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10:03 (UTC)[回覆]
換個說法,「本來就都是編者的觀點」,而那個觀點我不覺得「很有說服力」、需「解決這個問題」,他也無法提出來源(非原創研究)等證明。--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0:11 (UTC)[回覆]
無法提出證明「非原創研究」的來源,那不就是原創研究嗎?列表主題(禁限令)沒有明確定義,列表收錄標準也不明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10:14 (UTC)[回覆]
是您不認可上方來源,要求極其「明確」的定義。但事物的定義和收錄並不總是絕對明確,而關注度和相關研究有參差和演變,這種條目恐怕不少見。其他人覺得來源已夠或者不言自明或者WP:IAR,您覺得不夠使主題模糊。--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0:24 (UTC)[回覆]
哦我理解了您說的「他也無法提出來源(非原創研究)等證明」這句是說我無法提出列表不合適的證明。這當然有證明啊——《WP:列表概述》:「須說明合理的列表收錄準則,即內容的選擇標準或收錄範圍。存在爭議時,須依照可供查證的要求提供來源。」--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10:29 (UTC)[回覆]
@Shizhao你能說明一下本列表具體哪一方面原創研究嗎?提報者的說明大家聽過了,想聽聽你的說明。-- love.wh 2024年9月11日 (三) 14:44 (UTC)[回覆]
我不在乎這條目是刪是留,但是上面提出的原創研究問題並沒有任何有力的反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12日 (四) 03:00 (UTC)[回覆]
@Shizhao 我重申讀了上述提及「原創」的所有指控,全都是在8月21日之前條目尚命名為廣電總局的政策與禁令列表時指控條目將「政策與禁令」相提並論是「原創總結」,此問題在8月21日條目移動至目前命名廣電總局禁限令列表後已圓滿解決,以禁限令、限令、禁令命名的參考文獻上述舉了很多,8月21日條目移動後未曾有任何人質疑「禁限令」這提法是原創研究。Shizhao你所指的「上面提出的原創研究問題」如果是指8月9—20日大篇幅批評「政策與禁令」的原創總結問題,這在8月21日已解決了,你9月9日的裁決已考慮這一點嗎?還是說上面還有提出另一種原創研究問題,請你在此直接引用該留言(不要模糊地說「上面討論」)方便大家回應。-- love.wh 2024年9月14日 (六) 20:29 (UTC)[回覆]
(!)意見這個討論是一個典型的「有人搞台獨,沒人來幫忙」案例。幾乎是各種複雜的意識形態混雜大戰,可是你們有幾個人真的點進條目,去以「維基化」的視角審視過這個列表的質量呢?我不相信有誰在這樣做過以後能摸著良心說這列表是沒問題的。誠然,「廣電總局禁限令」這個概念本身的確有關注度和不是原創研究,可是在這個招牌下被塞進去的無來源內容和原創研究內容竟有多少?說實話這列表爛成這樣,(◇)刪後重建都並不是一個不適宜的選擇。

而根本問題是,「廣電總局禁限令」究竟是什麼?誰能給一個明確的定義?中國廣電總局作為一個行政機關,有它本身的行政職責。這個行政機關以濫權聞名,但是我們是否要把所有廣電總局為履行正常職責而做出的禁限令,流水帳一般的一股腦收入列表?(比如說現列表里一堆關於廣電總局如何禁止電視台違規播廣告,電視台又如何擠破腦袋想辦法打游擊戰的內容。老實說這更多的並不符合頁面主題而更像是編輯者對中國社會負面現狀一味發洩情緒的操作,「中國廣電總局不行,中國電視台也瞎幾把播廣告,媽的真可惡!」)
還是說,我們應該收入的是廣電總局以「濫權」而出名的那些禁限令?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我認為列表應該更名為「中國廣電總局對文藝娛樂的干預行動列表」,並做大量清理。
@日期20220626@Lovewhatyoudo@枳白@Shizhao@自由雨日@YFdyh000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5日 (日) 05:30 (UTC)[回覆]

從定義來說,蘭州大學行政法教授鄧小兵:「廣電總局出台的系列禁限令...主要是發布通知等規範性檔案,主要通過禁、限、罰手段來對廣播電視領域進行剛性監管」(《社會管理創新背景下廣播電視規制方式改革探析》, 重慶科技學院學報, 2018)。符合此定義的禁、限、罰規範、剛性監管,就是禁限令。
條目8月22日自「政策與禁令」移動至「禁限令」後,一直未有清理「政策」的部份以使條目切合新標題,今天初步清理了一次。
條目應該涵蓋所有禁限罰,還是只應涵蓋「過度干預」的禁限罰,不應由我們來判斷,而應看上面舉例的38個來源是有沒作此取捨。你認為廣告監管不是過度干預所以條目不用寫它,但是上面的來源普遍涵蓋了廣告監管。
你具體提到電視台對於廣告禁限令的段落語調傾向抱怨,那就維基化其語調,而非直接刪條目。
-- love.wh 2024年9月15日 (日) 08:12 (UTC)[回覆]
那麼諸君在這裡發了這麼大段落的吵架文,誰有去試著優化過列表陳述呢--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5日 (日) 10:03 (UTC)[回覆]
昨天改善了一下語調,補了來源。-- love.wh 2024年9月16日 (一) 16:46 (UTC)[回覆]
存廢理由是原創研究和關注度,自然圍繞這點。沒有人提出,那麼討論刪後重建為時過早,兩方可能都無法認可,至少一方認為其基礎有問題。感覺類似假設「中國」條目被塞了很多研究觀點或一手事實,一方說這樣呈現是原創研究,另一方說只是比重問題。
您說的是對廣電對文娛行業干涉的爭議和批評,這更像「發洩情緒」而產生的不中立條目。而我認為對所有傳媒行業的干涉和影響均是可收錄、存在關注和歷史影響的主題,比如節目主持人、嘉賓的資質要求,甚至醫療廣告的資質(可能涉及其他行政管理?)、節目制播要求(時長、先審後播等等,影響創作生產)。「履行正常職責」是一種觀點,不同利益方對舉動可能有不同看法。--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18:52 (UTC)[回覆]
若建立新規則,只要在想提刪的條目裡塞幾段情緒化陳述,就可直接提出刪後重建,那提刪政治類條目的門檻變得極低,提刪討論會被濫用而繁忙數倍。-- love.wh 2024年9月16日 (一) 16:46 (UTC)[回覆]

(×)刪除,關注度長期無法得到證明且存在明顯的原創總結問題。———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20日 (五) 06:03 (UTC)[回覆]

「關注度長期有問題」的具體例子為何?你讀了上述37個來源 (分別發表於2007-2021年)嗎?8月21日移至新條目名後, 新條目名具體哪一詞有原創總結問題? 不要泛泛而談. -- love.wh 2024年9月21日 (六) 10:30 (UTC)[回覆]
六週討論匯總
類型 反方論點 (日期) 跟進解決 (日期)
提刪理由1 8月9日: 舊條目名「政策與禁令列表」兩者並舉是原創總結 8月21日移動至「禁限令列表」, 新條目名有37條來源證明, 8月21日至今沒一人站出來批評「禁限令」一詞原創總結. 8月21日之後仍在指控原創總結者一直羞於不肯指名新條目裡具體哪一詞原創總結, 這些人實際只是指控舊條目名, 卻(張冠李戴/混水摸魚)批評新條目.
提刪理由2 8月9日: 欠來源引證列表有關注度 至9月1日援引了37條新聞/學術來源內附的禁限令列表, 此後再沒一人挑刺具體來源, 提刪者也表示'似乎關注度是沒問題了'.
提刪理由3 8月21/9月21日: 欠來源引證條目的收錄標準 9月21日: 澄清收錄標準參照了37條新聞/學術來源內附的禁限令列表的收錄,本列表收的禁限令類型,37個參考來源之中也有收;本列表不收的類型,這37個參考來源大多不收
內容意見1 8月18日: 為何不收錄某「政策」 8月21日條目由舊名「政策與禁令列表」移動至新名「禁限令列表」, 不再收錄政策, 只收禁限令.
內容意見2 8月21/9月15日: 條目沒定義何謂禁限令 8月21日在提刪頁、9月16日在條目引言分別援引蘭州大學行政法教授鄧小兵定義, 9月16日按此定義清理條目
內容意見3 8月21日:「批評」段沒正面輿論不中立 9月1-2日清理該段, 增正面輿論.
內容意見4 9月15日: 部份段落語調帶抱怨 9月15日修正廣告禁令等段的抱怨語調
  • 鑑於部分人只看見討論初期的反方論點,沒看見後續的跟進解決,特此匯總成表。
  • 請各位(不限管理員) 表態/裁決上表列出的3個提刪理由的跟進解決辦法是否令你滿意。如不滿意,具體指出,不要泛泛指控。-- love.wh 2024年9月21日 (六) 10:44 (UTC)[回覆]
(!)強烈抗議:我在30天前(8月22日)早已指出「禁限令」一詞沒有明確定義,後又反覆多次強調列表沒有收錄標準。請收回「一直羞於指名新條目里具體哪一詞原創總結」這類違反WP:善意推定的不文明表述。(原作者已加刪除線)--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1日 (六) 11:11 (UTC)[回覆]
你現在糾纏的不屬於提刪理由,內容意見理應在條目討論頁提出,但我在此順帶回應了。(1)你不同意蘭州大學行政法教授鄧小兵定義的哪一方面?具體說說。「廣電總局出台的系列禁限令...主要是發布通知等規範性檔案,主要通過禁、限、罰手段來對廣播電視領域進行剛性監管」(鄧小兵《社會管理創新背景下廣播電視規制方式改革探析》, 重慶科技學院學報, 2018)。(2) 那你說說8月21日後條目有沒原創總結,如有,具體哪一詞原創總結?-- love.wh 2024年9月21日 (六) 11:41 (UTC)[回覆]
(-)強烈反對這種斷章取義歪曲文獻的行為。原文是「從原廣電總局出台的系列『禁限令』可以看出,其規制方式主要是發布『通知』等規範性檔案,主要通過『禁、限、罰』手段來對廣播電視領域進行剛性監管,尤其是隨著《》《》《》的頒布實施,這幾種剛性手段受到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稍有語文常識的人都不會覺得這是「禁限令」的定義,而是作者對禁限令的觀點。而且這一觀點部分內容還是引用自另一篇參考文獻《供給側結構改革視角下中國綠色金融體系構建研究》。我原本以為這種語文常識根本不需要解釋,沒想到在你口中成了「一直羞於指名新條目里具體哪一詞原創總結」。其次,就算你能找到「禁限令」的定義,也不代表以此為收錄標準收錄大量內容的條目就適合維基百科。這是我早已經重複很多遍的話。--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1日 (六) 11:50 (UTC)[回覆]
列表收錄標準,主要參照了37條新聞/學術來源所附的禁限令列表的收錄,本列表收的禁限令類型,這37個參考來源之中也有收;本列表不收的禁限令類型,這37個參考來源大多不收。例如上面有人問為甚麼不收錄《做好...播出工作的通知》,此禁限令類型在37個參考來源裡幾乎沒收錄,而不是基於維基人的意志而不收;又有人問為甚麼收錄了對於(特定行業的)電視廣告的停播/封殺等「常規處罰性執法」,那是因為37個參考來源之中有收錄「常規處罰性執法」的,尤其包括了電視廣告執法,而不是基於維基人的意志而收錄。你對此有何不滿意?這一點之前沒討論過,現在展開討論甚好。 -- love.wh 2024年9月21日 (六) 12:23 (UTC) 2024年10月4日 (五) 18:57 (UTC) 訂正[回覆]
上面我對收錄標準的來源給了詳細答覆,請@自由雨日回應. -- love.wh 2024年9月27日 (五) 19:58 (UTC)[回覆]
條目收錄甚麼,符合定義是次要依據,糾纏就離題了,我只說一句。我認為引文是鄧小兵對禁限令定義的闡釋,如果你認為定義闡釋算是觀點,我不糾纏這個。 -- love.wh 2024年9月21日 (六) 12:23 (UTC)[回覆]

轉移至維基學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0月14日 (一) 12:26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重新提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報以上關注度不足條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1:17 (UTC)[回覆]

來源搜尋:"春庭雪"」——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1:00 (UTC)[回覆]
(×)刪除,但原作者可以參照《錦鯉抄》、《赤伶》的案例改善條目的話則另當別論。--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2日 (一) 05:39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1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重新提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疑似原創短語,非固定短語不認為需要重定向。(先前由於和ANM有關,怕被誤認作「惡意重定向」而對創建者產生影響,故一直未提刪;目前既已結案,故提刪。)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5日 (一) 11:03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22:46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1:01 (UTC)[回覆]
(×)刪除:確實看不出來必要性。怎麽感覺建立這重新導向的用戶經常在建立各種各樣奇奇怪怪的重新導向?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59 (UTC)[回覆]
你不會現在才發現吧 (指「這重新導向的用戶經常在建立各種各樣奇奇怪怪的重新導向」)--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4:05 (UTC)[回覆]
這個事件可能會對未來馬來西亞的華文教育存在影響。(大馬的華文教育主要是依靠個人以及企業捐款而不是馬來西亞教育部的經費。)----甜甜圈 2024年9月4日 (三) 01:41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1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重新提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沒被正式的條目頁面使用的模板,作為Wikipedia:徵求意見/模板樣式清理infobox.bordered的一部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01:03 (UTC)[回覆]
使用此模板的條目此前已經經一次AFD一次DRV全數刪除,支持(×)刪除這個無法查證的已刪條目的餘孽。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36 (UTC)[回覆]
(×)刪除:此等資料顯示方式現已有Infobox系列模板替代--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日 (一) 17:00 (UTC)[回覆]
(×)刪除,死刑犯只用分類即可。--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6日 (五) 00:30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2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請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頁面已保留。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刪後重建。已經高度類似廣告或宣傳文的寫法。且主編者已修改多日,仍未見改善,料其無意或無能改善。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01:10 (UTC)[回覆]
(○)保留,看上去不像是廣告。--Leiem留言·簽名·維基調查 2024年9月2日 (一) 03:21 (UTC)[回覆]
(=)中立如果能夠使用可靠來源替代的話,我會建議保留。「其實也並不是完全否定官網對於完善某條目所起的作用。但如果官網可靠,那麼要我們維基百科幹什麼,濫用官網顯然不符合WP:COI的精神。」建議參照廣東省情資料庫改善。--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2日 (一) 06:39 (UTC)[回覆]
@自由雨日類似條目有同一人建立的廣州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你可以考慮一下要不要連帶提AFD。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2:55 (UTC)[回覆]
感謝指出!我暫時先看看目前這個討論大家的意見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3:10 (UTC)[回覆]
(○)保留&(✓)已改善,希望以後不用再再再再為某些人擦屁股。--Tim Wu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4:39 (UTC)[回覆]
(!)意見:翻看舊版本,沒有直接的廣告宣傳語調,只是過度採用官網作為來源,也太多只有官方才注意的細節,當然也過度日誌式,對維基來說是有點不適當,但也不見得會有什麼宣傳作用。--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6:21 (UTC)[回覆]
確實,不能說是嚴格意義上的「廣告」,只是感覺過於不適合百科全書,而且這種介紹方式確實常在營銷號軟文里出現,所以就用了「廣告/宣傳文」的說法……目前Tim Wu改寫後應該是可以保留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21:28 (UTC)[回覆]

請求理由消失:經過了編者(Tim Wu)改善。非管理員關閉--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22:46 (UTC)[回覆]

@日期20220626應該用「rr」(請求理由消失)吧?不算是「提刪人撤回」,而是提刪後經過了編者(Tim Wu)改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22:4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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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為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建立與偽造內容,此破壞分為2017、2020、2021年三年。

2017年以Qqqyyy以114.136.149.251在寒衣節偽造諺語「不重寒食,重寒衣」與捏造紙錢習俗[4]。他也用此IP在孟姜女繼續偽造撿骨由來[5]。同年,27.105.243.190(這IP也在崔府君捏造內容[6])在寒衣節對紙錢段落捏造「北京地區,用一個裝滿冥紙的紙袋,豎一尺,寬一尺五寸...」[7]。他加入所謂的參考《帝京景物略》:「新喪,白紙為之,曰新鬼不敢衣彩也。」,是指為逝者新喪做白紙衣,但破壞者扭曲成是「凡死亡不滿三年的死者,不能用彩色包袱,也不能用彩色紙錢。」

2020年,再以傀儡Lesson1在寒衣節對上述繼續追加可疑內容[8]

2021年,他再以2001:B400:E25A:3699:29C6:40B4:AD7C:159E在寒衣節對上述追加[9],並以2001:288:22e2:5:1013:fed2:cd97:23b8將寒衣節上述捏造大段複製,以建立冥紙袋[10]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Outlookxp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2:03 (UTC)[回覆]
(×)刪除:反對一切類似折毛,qqqyyy那樣的破壞者。--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2日 (一) 05:41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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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帶英文消歧義的重定向,已清除鏈入頁面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2:31 (UTC)[回覆]

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2:2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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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被條目頁面正式使用的模板

編輯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已棄用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03 (UTC)[回覆]
(×)刪除:同上。--Kcx36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1:48 (UTC)[回覆]

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2:29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已棄用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06 (UTC)[回覆]
(×)刪除:同上。--Kcx36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1:49 (UTC)[回覆]

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2:30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已棄用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05 (UTC)[回覆]
(×)刪除:同上。--Kcx36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1:49 (UTC)[回覆]

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2:30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已棄用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07 (UTC)[回覆]
(×)刪除:同上。--Kcx36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1:49 (UTC)[回覆]

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2:30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已棄用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05 (UTC)[回覆]
(×)刪除:同上。--Kcx36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1:50 (UTC)[回覆]

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2:30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已棄用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05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4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可被{{Infobox historic site}}代替。--Kcx36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6:48 (UTC)[回覆]
(×)刪除:已棄用且被替代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03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4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重定向。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重新導向至{{Infobox family}}:已棄用且被替代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04 (UTC)[回覆]
(►)重新導向:同上。--Kcx36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1:51 (UTC)[回覆]

重定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2: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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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可用{{Infobox organization}}或{{Infobox government agency}}代替。--Kcx36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0:50 (UTC)[回覆]
(×)刪除:已棄用且被替代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14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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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可用{{Infobox settlement}}代替。--Kcx36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0:51 (UTC)[回覆]
(×)刪除:已棄用且被替代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07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3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可用{{Infobox settlement}}代替。--Kcx36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0:52 (UTC)[回覆]
(×)刪除:已棄用且被替代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08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3 (UTC)[回覆]

(×)刪除理據:沒有被條目頁面正式使用的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03: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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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原有調用唯一為秋牡丹,內容可以清理入條目中。清理後沒有其他條目頁面調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04:42 (UTC)[回覆]
(×)刪除:已棄用且被替代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07 (UTC)[回覆]

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2: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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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唯一調用為阿肯色震圈,可以被T:Infobox Basketball club替代,替換後無其他條目頁面調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05:59 (UTC)[回覆]
(×)刪除:已棄用且被替代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08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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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有多個花橋站地鐵站,此重定向會產生歧義。所有連結已經清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日 (一) 06:01 (UTC)[回覆]
作為不完整消歧義可以重定向到花橋站。--GZWDer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1:22 (UTC)[回覆]
(×)刪除,「花橋站」就已經足以作為消歧義導向頁面。--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6日 (五) 00:31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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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唯一調用為艾柏斯女子籃球隊,可以用t:infobox basketball club替代,更換後無其他條目頁面調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06:04 (UTC)[回覆]
(×)刪除:已棄用且被替代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09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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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由{{Infobox islands}}取代,少量調用已替換。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Kcx36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6:46 (UTC)[回覆]
(×)刪除:已棄用且被替代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2:59 (UTC)[回覆]

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2:3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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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可以配合t:Infobox sportsperson和Medal系列模板代替,替換已有5個條目後,沒有其他條目調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07:09 (UTC)[回覆]
(×)刪除:已棄用且被替代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2:58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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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唯一調用的SH-06DAQUOS CRYSTAL 2已經更換為t:Infobox mobile phone,沒有其他條目頁面使用該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13:25 (UTC)[回覆]
(×)刪除:已棄用且被替代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2日 (一) 13:37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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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使用的信息框,英文版已經刪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GZWDer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5:22 (UTC)[回覆]
(×)刪除:已棄用且被替代的模板,而且這陳舊的代碼寫法也不便維護。Sanmosa DC 2024年9月5日 (四) 10:43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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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使用的信息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GZWDer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5:24 (UTC)[回覆]
(×)刪除:認真看一下原始碼就會發現這並不是一個有效的模板。Sanmosa DC 2024年9月5日 (四) 10:44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0:23 (UTC)[回覆]